索引号 | 01526292-7/20221219-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19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和群众核酸检测需求,镇安镇中心卫生院核酸采样时间及地点自2022年12月19日起做如下调整:
时 间:调整为08:00-13:00(时间外无特殊情况不采样);
采样地点:变更为镇安镇供电所大门正对面(镇安镇幼儿园对面)。
采样前提前用手机绑定健康码或者携带身份证,采样时请自觉保持一米距离。
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时刻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外出时全程科学佩戴口罩,请爱护环境卫生,勿乱扔垃圾,勿随地吐痰,谢谢配合。
咨询电话:0875-3126080
温馨提示:非必要无需核酸采样
龙陵县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