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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20615-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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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考期间环境噪音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告

2022年龙陵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6日至6月20日举行。本次考试镇安镇共设置两个考点,分别位于龙陵县第二中学和龙陵县小街初级中学,部分学生住宿地点为镇隆宾馆和 建平宾馆。为给全镇广大考生营造安静和谐的学习、生活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镇安镇将于6月16日至6月20日期间在考点和住宿区范围内实施环境噪音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行环境噪音控制

(一)管控时间

6月15日23:00至6月20日18:30。

(二)具体要求

1.停止考点和住宿区周围800米范围内的建筑施工作业;

2.考点和住宿区周围各类商铺禁止使用高音扩音设备播放音响及其它高噪声设施设备;

3.禁止使用与中考无关的宣传车辆、高音喇叭和大功率音响;

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考点、住宿区及周边安静;

5.禁止KTV、茶室、露天娱乐集会活动等场所排放社会生活噪音干扰学生考试和休息;

6.考点和住宿区周围通行机动车禁止鸣笛。

二、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1.考试期间禁止无关车辆进入考点;

2.考点附近严禁随意泊车;

3.严禁在考点和住宿区附近路面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确保道路畅通;

4.接送考生车辆或途径车辆请自觉服从交警指挥。

三、加强考点周围治安环境与食品安全管理

1.镇安镇派出所、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要加强治安和噪音污染环境治理工作,禁止流动人员和其他社会闲散人员与考生接触;

2.镇安镇派出所要加强考点、住宿区及周围交通秩序维护和安全保卫工作,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要牵头对考生所经过路线的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道路安全通畅;

3.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大对考点及周围食品卫生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4.镇安镇卫生院要加强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

5.镇安供电所要保障好考试期间考点的正常供电;

6.移动、电信等通讯部门要保障好考试区间网络正常;

7.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好考试秩序与安全。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从镇安派出所到原兽医站路段在考试期间(6月16日至18日的07:00—11:30,13:00—18:30两个时间段) 将进行临时性交通管制,计划出行经此路的驾驶员提前规划好路线,考试期间请绕行;

2.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并给予公开曝光。

特此通告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