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10415-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农村用水户:
水乃生命之基、健康之要、幸福之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历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付出了艰辛努力,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全市农村饮水基础条件显著改善,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很大提升,广大群众有了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改善了农村生活环境条件,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的为民情怀。在由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道路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将更加完善,供水保障水平和服务水平将不断提高。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持续高效安全的运行,希望广大群众增强“节水、惜水、爱水”的意识,自觉履行水利基础设施管护义务,同时诚挚邀请您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工作进行监督评价,共同把水管好用好。
您在饮用水过程中,如遇到水量、水质、水价、破坏设施、水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相关问题时,欢迎及时就近向本村公示的村管水员或水厂责任人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反映,由其负责核实情况、解决问题。若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欢迎向辖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监督电话反映(电话见附件)。若县(市、区)水务部门仍然无法解决,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拨打保山市农村饮水安全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0064);保山市水源地污染监督举报电话(0875-2191010);保山市农业面源污染监督举报电话(0875-2163892);保山市农村饮水水质监督举报电话(0875-2221500);保山市项目审批监督举报电话(0875-2122609)。
如您发现有人故意破坏工程设施、水源等违法行为,请您保留照片、视频等有效证据,及时向管水员或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反映或直接拨打110进行举报。欢迎向水利部12314监督电话、国务院“互联网+督査”平台和省水利厅监督电话(0871-63644034)反映本市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监管服务的意见建议,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
各农村用水户,农村饮水事关人民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为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和助力全市乡村振兴,让我们共同关注饮水安全,携手保护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享受好健康幸福生活。
保山市水务局 保山市生态环境局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