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00126-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1-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积极响应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力做好镇安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避免武汉返乡人员可能带来的传染风险,确保全镇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镇安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禁止武汉返乡人员随便外出。同时,武汉返乡人员应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联系村委会,定期接受医务人员随访,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临床表现,及时向镇安镇中心卫生院报告,并佩戴口罩到镇安镇中心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
举报电话:镇安镇人民政府 0875-6881003
镇安镇中心卫生院 0875-6881240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