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2031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国内外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传播速度快、感染风险高的奥密克戎变异毒株已在省内边境地区多点散发。为切实维护广大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动报备行程
(一)凡县外入龙(返龙)人员,请提前3天主动向居住地所在乡镇或村(社区)进行报备,了解疫情防控政策,积极配合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不主动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恶意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后果,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广大居民朋友在进入公共场所特别是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加强自我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三)请广大居民朋友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尽可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县(市、区)。确需前往的,务必提前向居住地村(社区)和工作单位报告,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减少探亲访友、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
报备电话:
龙山镇:0875—6121848
镇安镇:0875—6881003
龙新乡:0875—6800003
龙江乡:0875—6830016
腊勐镇:0875—3126590
碧寨乡:0875—3126608
象达镇:0875—6850002
平达乡:0875—6860002
勐糯镇:0875—6820008
木城乡:0875—6810003
二、规范收取快递包裹
(一)请广大居民朋友尽量避免从国内有本土疫情地区网购商品,不网购冷冻食品和从境外网购商品,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二)取件前请佩戴好口罩,一次性手套,需要当面签收的要自带签字笔。到店取件时主动配合扫码、测温、登记信息,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取件时要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并使用75%的酒精或有效氯含量为500mg/L含氯消毒液对内外包装进行全面消毒(但要注意酒精易燃性强,切勿进行大面积喷洒消毒),外包装按垃圾分类放入垃圾桶。取件后用肥皂液或洗手液在流水下洗手或使用消毒液做好手部的清洁消毒,消毒前不要用手擦汗或触碰眼、鼻、口。
(三)如接收到涉疫快递包裹信息通知,对未签收的包裹暂不签收,对已收到的包裹要进行全面消毒,将包裹物品封存不动,立即向居住地村(社区)、工作单位主动报告,并配合做好筛查、检测、管控等工作。凡不如实报告导致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