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10201-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1-02-0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为改善集镇容貌,决定对镇安镇辖区内的市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综合整治范围
镇安镇辖区。
二、综合整治内容
(一)严肃整治在公路两旁非划定车位区域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及长期占用车位停放行为;严肃整治占用公交车车位行为。
(二)严肃整治在公路两旁公共区域占道经营行为以及在划定车位内摆放其他物品的行为。
(三)严肃整治乱设广告、店牌、乱贴乱画等行为。
(四)严肃整治建筑用材、设备乱摆乱放行为以及乱丢乱倒垃圾、乱泼乱洒污物等行为。
(五)严肃整治在集镇街道两旁乱堆乱放、乱晒乱挂物品行为。
三、综合整治工作安排
自2021年2月1日起开展综合整治;对违反综合整治内容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
特此通告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