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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101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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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发布第18号通告:当前疫情防控重要提醒!

2021年以来,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流行加速,国内多地报告本土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呈现多地局部暴发和零星散发状态,有的地方出现了社区传播、多代传播,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继续执行县指挥部第17号通告“红事缓办、白事简办”等规定。操办白事的要严格执行戴口罩、分餐公筷公勺等规定,并控制参加人数,从快从简。不参加年猪饭、拜年、集体聚餐等活动,不串门、少走动。参加广场舞、赶集等活动必须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二、倡导呼吁广大公众,尽量做到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出行的,要关注交通旅游信息,实行错峰出行,在车站、公共交通工具等人员聚集或密闭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旅途中坚持勤洗手、勤消毒,减少旅途疫情传播风险。一旦发生可疑症状,一定要佩戴好口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三、要建立县乡村三级指挥体系,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措施。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响应,全面开展疫情防控。要科学划定风险区域,快速精准地封控涉疫地点,同时规范设置检疫区,落实出入人员的测温登记扫码消毒措施,同时要依法依规采取措施进行交通管制。四、返乡人员要报备。外来返乡人员要提前3天向将要前往的村(社区)报备。报备内容包括出发地、出发时间、乘车方式和途经路线、预计到达时间等。到龙陵后务必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报告,主动配合查验,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返乡后尽量不要外出旅行或探亲访友。五、要做好重点人群摸排。要重点排查从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入龙人员,及时做好信息登记和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境外和国内高风险地区入龙人员,一律集中隔离14天,期满后继续居家隔离7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继续集中隔离,隔离期满开展第4次核酸检测阴性后解除隔离;国内中风险地区入龙人员,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再居家隔离观察7天以上、并接受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需居家隔离观察14天,并接受2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方可解除隔离。核酸检测费用、集中隔离费用自理。六、要做好食品、物品安全。不购买不销售境外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食品、物品,接收快递必须要消毒。七、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倡导群众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游风险、减少人员集聚,做好个人防护。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