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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10112-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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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发布第17号通告: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婚丧事宜和大型聚餐聚会活动

为有效应对当前疫情严峻形势,巩固我县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疫情防控期间严控婚丧事宜和大型聚餐聚会活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暂停操办喜庆事宜。疫情期间,暂停操办婚宴、生日宴等一切形式的喜庆事宜,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一律取消团拜、大型慰问、联欢、聚餐等活动。全县范围内商场、超市、宾馆、酒店等不得擅自举办庆典庆祝、跨年联欢、企业年会等大型人员聚集活动。群众已经预先下发宴请通知的,要劝导群众取消或延期操办。二、白事办理从快从简。疫情防控期间,亡故人员需安葬的,原则上实行火化,不举行遗体告别仪式;原则上不举办葬礼,特殊情况需安葬的,需经村(社区)“两委”同意,仪式一切从简。严格控制参加葬礼人员规模和范围,不得邀请非直系亲属参加,严控外来人员吊唁。三、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违规操办行为,积极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四、加强部门联防联控。各乡镇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宣传方式,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及时传达,做到人人知晓。在全县范围内全面禁止餐饮门店、宾馆、酒店接待红白喜事、酒宴等大规模聚餐活动。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疫情防控期间不听劝阻,执意举办宴请聚会活动危害公众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报相关部门从严处置。对疫情期间承接婚丧喜庆事宜的宾馆、酒店、饭店,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六、倡导健康文明风尚。持续深入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倡导群众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禁吐痰、一米线、公筷公勺等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游风险、减少人员集聚,做好个人防护。本通告自2021年1月6日起实施,解除时间由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另行通知。

龙陵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