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龙陵县人民政府网!
各乡镇党委:
现将《保山市财政局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转发〈云南省财政厅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提高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与县财政局做好沟通对接工作,从2016年9月1日起,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0元,按2200元/人.月发放,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