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2-090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09-01 |
文号 | 浏览量 |
1.建房申请书: 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户签字按手印
2. 农村宅基地和 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注意家庭成员信息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
3.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签字按手印,其中第2点在批准后2年内建成并使用;第3点新建房完成后,按照规定2年内拆除旧房,并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原址拆除重建没有此第3点)。
4. 农村宅基地和 建房(规划许可)审批表
5. 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所有成员户口本(含不同在一个户口本里但共同生产生活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结婚证复印件每页需申请人签字按手印
6. 小组会议、签到表、照片每页需小组长签字按手印
7. 村委会会议、签到表、照片 每页盖村委会公章
8. 小组公示及公示照片 每页需小组长签字按手印
9. 村委会公示及公示照片 每页盖村委会公章
10. 农村宅基地相邻农户认可签字表(新表): 四邻界限户主签字按手印
注意:原址拆除重建的先请镇规划中心看是否符合规划,符合规划许后方可到农业中心递交申请材料,附加原土地使用证或原建房通知书。新址新建房的需提供此地块的土地经营权证复印件,没有确权过的需由组、村出示权属归属权,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通过并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