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21011-00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经济发展办、镇乡村振兴办、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镇林业服务中心、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镇安自然资源管理所、镇安中心学校、龙陵县第二中学、镇安卫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安排部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龙陵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镇人民政府制定了《镇安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安镇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为提高工作准确性、针对性、有效性,做到有认识更要有行动、压责任更要扛责任、有措施更要有结果,坚决打好地质灾害防范主动仗,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把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牢属地首要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个人的防护责任。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经常半夜惊醒”的警觉性逐一落实落细地质灾害防范各项工作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各村(社区)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辐射到点、全面覆盖”的原则,按照“排查要细、处置要快、整治要严、责任要实”的要求,于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扩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范围,确保“百日攻坚”期间无较大以上地质灾害发生,全面提升基层地质灾害防御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动员部署。各村(社区)全面动员部署,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责任。相关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扛牢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排查。各村(社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人员密集区等重点地区结合气象预报预警进行动态巡查排查,牢牢盯住“三沟、两陡、一区”(沟口、沟内、沟边,陡坡、陡崖,地震灾区)按照“早巡查、早发现、早报告、早监测、早处置”的原则,扩大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范围,发现险情立即处置、报告。
(三)重点排查。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聚焦重点,落实重点区域隐患巡查排查工作。
镇经济发展办:重点对工矿企业的生产区、开采区、尾矿堆放区、铁路沿线、通行道路及生活区等进行隐患排查;对工业园区及其它重要工业所在地等进行隐患排查。
镇乡村振兴办:重点对在建及已建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周边斜坡、沟道、输变电与油气管道、施工营地、临时施工道路及临建工程区周边斜坡、沟道等地段进行隐患排查;对城镇建成区及工程建设活动区周边山坡及河道、岸坡等进行隐患排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重点对新建、在建、各类水利设施、使用的水电站、水库等能源,以及水利设施的坝址周边、库区岸坡、管线沿线、施工营地、临时施工道路及临建工程区周边斜坡、沟道等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对旅游景点景区及新建和在建的旅游景点景区周边斜坡、沟道等进行隐患排查。
镇林业服务中心:重点对山林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重点对在建及营运的公路、交通干线及其施工区、生产生活区周边斜坡、沟道等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镇安自然资源管理所:重点对位于陡坡、陡崖、沟内、沟口、沟边的居民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施工营地、农业生产区和临时设施等进行隐患排查。
镇安中心学校:重点对中小学校、附属设施及周边等隐患进行排查。
龙陵县第二中学:重点对本校、附属设施及周边等隐患进行排查。
镇安卫生院:重点对各类医疗机构、附属设施及周边等隐患进行排查。
(四)整改落实。排查工作要采取群众排查与省自然资源厅驻县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站)专业调查相结合、重点调查与一般核查相结合方法,统筹整合广大人民群众、干部职工和专业技术单位等各方面防灾力量,对已有隐患点进行复查复核,对近3年已销号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再评估、再检查,及时开展“回头看”扩大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排查范围,实地检查隐患风险防御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存在问题及时上报并组织整改,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五)完善机制。强化“网格巡查员+监测设备+气象风险预警”相结合的风险防控模式,建立巩固“五位一体”网格化巡查排查制度和“一点多员”包保责任制度的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制度
(一)工作联络制度。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具体负责协调本辖区和由本单位监管的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适时向镇地质灾害分管领导汇报本单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做好本单位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跟踪梳理和分析总结,加强与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形成信息共享机制。
(二)调度通报制度。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及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预警信息适时对辖区本行业部门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进行调度,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有关工作,动态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巡查排查与应对处置情况,及时通报并向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上报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情况。
(三)挂钩联系制度。建立挂钩联系工作机制,由各挂村领导和包村单位对全镇19个村(社区)进行挂钩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
(四)督查检查制度。由挂村领导、各部门分管和联系领导
负责,采取每月至少1次对挂钩联系村(社区)采取听取汇报、随机检查、明查暗访、查阅资料、谈话问询、反馈意见等方式开展实地督查检查。
(五)包保责任制度。各村(社区)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全力推进以村(社区)为单元,以小组为网格,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责任人、村(社区)工作人员为网格管理员、地质灾害技术支撑队伍为网格协管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巡查员及群众为网格巡查员的“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制度。采取镇级领导包村(社区)、村(社区)班子成员包组、组长包户构建“一点多员”的管理责任制,制定巡查排查时间表和路线图,对排查出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部门职责区分责任上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五、工作安排
2022年10月1日-12月31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针对“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开展全面排查。于2022年10月13 日前,将全面排查情况、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和启动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情况上报镇安自然资源管理所。挂村领导及相关单位开展第一次督导工作,主要对挂钩联系的村(社区)排查情况、工作制度建立情况和启动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等情况开展督导。
第二阶段: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2022年11月12日前,将落实有关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效、整改方案制定情况上报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安自然资源管理所);挂村领导及相关单位开展第二次督导工作,重点是督导各村(社区)落实有关地质灾害防范应对“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实效、整改方案制定等情况。
第三阶段: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针对整改方案督导落实情况;挂村领导及相关单位开展第三次督导工作,督导各村(社区)落实整改情况,根据整改进度、计划对整改进度慢和成效不明显的村(社区)开展重点督导。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各负其责。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负巡查排查整改责任。
(二)查找问题,督促整改。各村(社区)及有关成员单位时刻掌握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发展变化情况,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作用,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及时上报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安自然资源管理所)请示驻守专家进一步识别核证、提出有效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消除隐患在一线。
(三)严肃纪律,遵规守纪。督导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要深入实际查找问题,指导督促,总结经验,把工作做实做细,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