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250221-0001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5-02-21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十四届县委第十三轮第二巡察组自2025年2月17日起,对全县10个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等责任单位开展殡葬领域机动巡察,巡察时间为50天左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殡葬改革决策部署和各项规章制度,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殡葬领域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活动,殡葬领域不正之风以及殡葬领域行业监管情况。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殡葬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等方面的问题,反映公墓经营管理人员、殡仪服务机构人员相关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规建设、经营公墓,殡葬服务领域乱收费、欺行霸市、工作人员索要和收受逝者家属财物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巡察组设专门接访地点、联系电话、邮政专用信箱、意见箱和问题反映二维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8:30—18:00。受理信访截至2025年4月3日18:00。
接访地点:第二巡察组驻县民政局办公地点
联系电话:19987539298
电子邮箱:llxwd2xcz@163.com
问题反映二维码:
意见箱:分别设置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龙陵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门口监控盲区。
邮政专用信箱: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A640号邮政信箱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和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进行监督。
巡察监督部门:中共龙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5—612058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