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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141030-00014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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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山镇干部职工调研工作制度

龙山镇干部职工调研工作制度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对镇情的掌握程度,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调查研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是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进行正确决策、科学决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带头搞好调研工作。逐步形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的良好风气,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为基层排忧解难,促进机关作风和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推动龙山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一条 调研计划的制订

(一)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于每年年初根据工作职能,针对基层工作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牵动全局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拟订出年度调查研究课题或政策研究课题,于每年2月底前报党政办公室,提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下达实施。

(二)镇领导班子可根据龙山的实际,结合各自的联系单位和不同时期的重要工作及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调研课题,特别是牵动全局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要重点进行调研解决。

(三)在阶段性工作中产生的新问题、新矛盾、新经验、新做法,特别是给单位和社会带来较大影响的,要及时提出课题下基层调研、总结,以便及时解决问题或推广经验。

(四)对各村(社区)、各单位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建立的联系点,要尽可能地多下去,帮助基层出主意想办法,尽可能地及时解决基层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发展中的问题。

第二条 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要求

(一)调研课题确定后,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认真研究,组织实施,制定出调研工作计划,围绕调研课题,拟定调研提纲,采取多种形式,有步骤地进行专题调研、重点调研或蹲点调研。

(二)下基层调研,各村(社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由村(社区)、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也可由负责人指定人员带队进行。镇级领导要带头落实规定的调研时间,下基层开会、布置工作等活动,不作为调研时间计算。

(三)对于课题内容与其他调研内容交叉的,牵头部门应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或提出建议,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搞好交叉性调研,以避免到基层单位重复调查。分管领导可根据年初下达的调研提纲带队下去进行综合性调研,并以牵头单位为主写出调查报告。

(四)调查研究,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真实情况,深入分析研究;要立足于帮助基层单位解决实际问题,对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基层单位提出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回单位后要抓紧研究解决;调研部门解决不了的,要以专题形式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

(五)对下基层调研带回来的重大问题,经书记或镇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由有关单位负责落实,并负责向有关单位反馈;因故短时间不能研究解决,且问题又较为突出者,课题调研部门请示镇主要领导后负责督办。

(六)下基层调研要轻车简从,遵守中央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和省局有关规定;要力戒形式主义,各村(社区)、各单位负责人不得到辖区边界搞迎送。

第三条 调研成果

(一)专题调研工作结束后,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及时对调研记录进行整理总结,对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进行分析比较,并在一周内提出调查报告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登记后提交镇领导批阅或转送有关部门参阅,并落实有关事宜。

(二)撰写调研报告要真实、准确,语句简练,要有情况、有问题、有分析、有建议; 各村(社区)、各单位干部职工撰写的调研报告每年不少于1篇。

(三)实行调研成果检查、验收、评比制度。每年年底,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要对当年部门调研计划的落实(调查报告)情况进行验收评比,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四)本制度实行后,每年要对全镇调研成果进行整理汇编,并对优秀调研成果进行奖励。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 作者: ) 责任编辑(作者):lszzh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