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8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9-1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加强全镇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电〔2018〕41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龙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断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龙山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三、行动目标及打击重点
(一)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守护神”及涉林案件查处、林区维稳中的“尖兵”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好全镇森林生态资源,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驾护航,为创建龙陵文明城市、森林县城营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二)打击整治重点及重点区域
1.打击整治重点
(1)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非法占用林地及林地未批先占违法行为;
(3)非法移植野生树木违法行为;
(4)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违法行为活动;
(5)利用互联网、物流业进行的涉林违法行为活动;
(6)林区内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2. 重点区域
龙山镇辖区内的公益林、水源林、防护林、城镇面山、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等各类重点区域、敏感地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须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采取过硬措施,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三)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注重办案质量,牢固树立程序和证据意识,紧紧围绕“证据、诉讼、审判”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加强沟通,积极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快速查处,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活动;林业站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护林组织,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区进行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督查,规范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参与专项整治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对群众“冷、硬、横、推”,依法严格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将事后查处变为事前防范;要做到专案专报,大力宣传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宣传有声势;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信息报送。每月26日前须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守护神”4号行动战果统计表及2篇以上简报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12月8日前报送“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