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806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根据《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保山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及《龙陵县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定《龙山镇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全面推行湖长制,着力解决突出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问题,以更有力举措,推进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以“河畅、湖清、岸绿、景美”为重要抓手,促进全镇经济社会的绿色发展,不断满足全镇人民对良好生态环境和美好生活的向往。全面推行湖长制,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方针,要按照水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总体原则,坚持以改善湖体水质、恢复良性水生态系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按照“一湖一策”,把握共性、突出个性、分类治理,明确保护治理责任,加大力度,确保我镇湖库保护与治理取得实效。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落实河长制。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为基础,进一步强化湖泊管理保护,将实施湖长制纳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体系,统筹做好部署、推进、督察、考核等工作。
2.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处理好湖泊管理保护与开发、生态与发展、流域与区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全面推进湖泊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
3.坚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标本兼治,持续提升湖泊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湖泊生态产品生产能力,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坚持统筹湖泊生态系统治理。加强源头控制,强化联防联控,统筹陆地水域、岸线水体、水量水质、入湖泊河流与湖泊自身等各个要素,坚持问题导向、科学规划、实化措施,切实增强湖泊管理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
5.坚持党政领导和部门协同。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和高位推动、部门分工、齐抓共管的湖泊保护体制,逐个湖泊明确各级湖长,细化实化湖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严格考核问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6.坚持鼓励引导公众广泛参与。坚持开门治水,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完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让湖泊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营造全镇关爱湖泊、珍惜湖泊、保护湖泊的浓厚氛围。
(三)工作目标
2018年7月底前,在全镇所有湖泊(含自然湖泊和各类水库)全面实行湖长制,建立起镇、村(社区)两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完善湖长制工作镇级考核办法和相关制度,建立镇级湖长体系,逐级制定湖泊名录。建立镇、村级湖长体系,完善湖长制镇级相关制度办法。
按照河长制总体目标,将河流与湖泊的管理保护有机结合,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在持续深化和推进河长制,逐步实现河流管护目标的同时,通过持续不断努力,使全镇湖泊水环境功能全面恢复,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生态系统得到恢复和改善,使湖泊成为维护良好生态系统的重要纽带、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的优美空间。全面建成湖(库)建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水域水体洁净,实现环境优美,水清岸绿。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
1.划定湖泊水域功能空间。全面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以环境承载力为约束,强化流域空间管控,划定实施湖泊流域生态保护红线。
2.严格管控湖区各类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围垦湖泊、违法占用湖泊水域。对侵占入湖河道、围垦湖泊、非法网箱养殖等行为进行清理整治。
3.规范涉湖项目管理。严格控制跨湖、穿湖、临湖建筑物和设施建设,确需建设的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要优化工程建设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的恢复和补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湖泊的不利影响。涉及湖泊及开发利用的相关规划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制度。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和活动,必须符合相关规划并科学论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新改扩建入河排污口审批,健全涉湖建设项目审批公示制度。
4.严格管控湖泊管理保护范围内采砂、取土、采矿等活动。
(二)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
1.科学合理划定湖泊岸线功能区。根据不同湖区岸线的主要功能特点,统筹考虑防洪、城市建设、湖泊生态保护及沿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科学合理地划分岸线功能区,确定岸线资源利用与保护的总体布局。
2.加强湖泊岸线分区管理。实行湖泊岸线分区管理,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和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最大程度保持湖泊岸线自然形态。
(三)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
1.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和双控制度,强化湖泊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龙山镇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关于水资源保护的要求。加强湖泊流域水资源保护力度,统筹流域水资源分质利用。以预防为主,制定不同风险源的应急处理处置方案,形成应对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处置能力,保障居民生活的用水安全。
2.坚持节水优先,建立健全湖泊集约节约用水机制。强化行业用水监管。大力发展农田节水灌溉,加快推进农田水利改革进程,提高用水效率。
3.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严格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切实好监管入湖排污口及入湖河道上的排污口,严厉打击废污水直接入湖和垃圾倾倒等违法行为。
4.着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合理循环利用农业自然资源,积极稳妥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等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持续快速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5.加大湖泊汇水范围内管网建设和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全面推行雨污分流,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
(四)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
1.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和规范化建设,确保饮用水安全。落实《云南省清洁水源行动方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分级管理保护,编制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全面取缔违规建筑和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到2020年,实现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四到位”:水源地保护机构和人员到位,警示标牌、分界牌和隔离措施到位,备用水源和应急管理预案到位,水质监测和信息共享公开到位,基本构建全镇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2.加强湖泊周边污染治理,开展好清洁小流域建设。
3.加大湖泊综合整治力度,配合县级部门开展好城区河道—东河、西河综合治理,结合龙山湖二期规划,打造和提升城区河道景观、休闲、运动功能,并结合防洪、供用水保障等需要,因地制宜加大湖泊补水排水能力,增强湖泊水体的流动性,改善湖泊水环境。
(五)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
推进湖泊生态修复和保护。强化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实施“四退三还”工程(退塘、退田、退人、退房,还湿地、还林、还湖),逐步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大湖泊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因地制宜推进湖泊生态岸线、水生态修复、湿地公园和水生生物保护区建设。加强区域水资源配置和调度管理,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的合理水位,维护河湖健康生态。2020年,基本完成重要湖泊的沿湖生态湿地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