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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22-032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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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龙山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5日

龙山镇2022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火险等级持续较高,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威胁,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龙山镇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牢固树立“防字当头、无火就是功、有火必是过”的责任意识,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扎实有效的开展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安全。

二、目标任务

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当作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紧紧围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和野外违规用火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逐级召开会议,把上级的安排部署落实到村组、各家各户,“清明节”期间“文明祭祀”,以熟食、鲜花祭坟祭祖,增岗设卡,增派人员,加大重点林区、入山道口检查登记工作力度,加大巡护检查,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杜绝上坟生火做饭、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不文明行为,严查严办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努力形成上坟“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常务副组长,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林业中心主任副组长,镇指挥所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中心,由廖相兴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分设6个小组,设立14个执勤点,每个点5-7人,各小组实行分组包片全面落实责任制,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

四、防控原则和步骤安排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防控步骤。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制,确保人力、财力、物力有效保障。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防控方案,统筹安排、科学布防。

(三)集中上坟及防控时间安排

集中上坟时间规定:上坟时间为2022年4月3日—5日。

防控时间安排:清明节前后一周(2022年3月26日至4月10日),各村(社区)结合辖区上坟情况按需延长。

五、防控措施

(一)迅速安排落实。各村(社区)要制定防控方案,迅速召开村、组工作会议,严格落实规定时间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并将防控工作方案于3月28日前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防控结束于4月15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二)落实“一项承诺书、“三张清单”

1.签订“一项承诺书”。各村(社区)要逐级签订镇、村(社区)、组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和任务承诺书(附件2),切实做到任务真认领、责任真落实。

2.落实落细“三张清单”。镇、村(社区)、组要全面梳理责任区域,健全责任名单,完善责任清单签订工作(附件3)。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对照《云南省各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附件5)梳理形成辖区防灭火工作任务清单,并抓好落实。建立督查清单制度,不定期对责任包保领导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签订防火责任告知书。各级各部门要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附件4)发放到党员、干部职工,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发放登记表》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镇林业中心),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将告知书利用微信群群发家属、亲戚、朋友,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要组织领学《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上好“防火一堂课”,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文明祭奠”有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家庭成员上坟不用火。

(四)利用“党员双报道”抓入户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党员双报道”,组织志愿者、村(社区)工作人员宣讲“文明祭奠”和防灭火知识,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用实际行动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五)迅速掀起“文明祭奠”宣传高潮。各村(社区)要将《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清明节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广泛开展宣传,及时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张贴和发放到坟头、户主。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清明节前,将“文明祭奠”活动作为一次作业和任务,督促学生、家长、教职工遵守“文明祭奠”相关规定。要充分利用村、组广播、护林员移动小喇叭加强宣传教育,时时提醒村民严守规定、严防火灾。宣传部门要通过网站、电视台、公众号等平台刊播“文明祭奠”公益广告,切实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六)强化火源管控。各村(社区)要对坟山墓场进行全面排查,因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增岗设卡,对进山入林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防火码”扫码登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暂扣火种和香烛纸冥,对确需烧香烛纸冥的,要在检查站卡指定集中焚烧地点、制作焚烧用具(如废旧铁皮汽油桶等)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监烧作业,杜绝火源进山入林。护林员要加大巡护工作力度,重点林区要安排监测员实施监测。加强重点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管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用火、失火。

(七)强化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带班、有火必报、归口上报制度,各级扑火队伍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加强培训和演练,发现火情立即报告,科学安全扑救。

六、强化督促检查,严肃执纪问责

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成员单位要于清明节期间对挂钩责任区深入开展一轮督促检查,督查结束将督查情况报镇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所办公室。镇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工作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限期整改、提醒敦促,并视情节按相关规定进行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