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4-7-/2017-03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3-24 |
文号 | 浏览量 |
“清明节”期间正值森林火险高度危险时段,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的密集威胁,历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市、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有效防控森林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清明节”期间继续在县城面山、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大面积人工林区等重点区域设卡设防,并认真推行集中限时上坟和按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忠诚干净担当”、“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努力推进“森林龙山”、“美丽龙山”建设进程,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野外火源管理为核心,以防范重点林区为导向,疏堵结合,动员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有效遏制森林火灾的高发势头。
二、目标任务
为确保全镇年度森林防火年度目标管理及工作职责的顺利完成,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省、市、县各级政府《森林防火命令》的要求,紧紧围绕预防、扑救和保障三大任务,强化组织和灾前防范,按照火灾防控现代化、管理工作规范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扑救工作科学化的目标,全镇各成员单位、各村(社区)通力合作,确保清明节期间,减少一般森林火灾,避免重大森林火灾,杜绝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
三、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由镇长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常务副组长,林业站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镇指挥所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工作站,由李开富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分设12个小组, 设立8个执勤点,每个点4-5人(含武警森林中队抽调士兵),各小组实行分组包片全面落实责任制,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防控工作,抽调人员在执勤期间自行到点执勤,具体分工如下:
一组:公墓岔路口
组长:杨建成
副组长:石正全
成 员:派出所1人、龙山社区1人、农科站1人、森警2人
二组:广林坡岔路口
组 长:王显廷
副组长:赵德帅
成 员:龙华社区1人、兽医站1人、森警1人
三组:杨梅山村公路岔口
组 长:赵文
副组长:杨蕊
成 员:杨梅山村1人、财政所1人、森警1人
四组:龙山硅厂门口
组 长:李正双
副组长:杨正龙
成 员:大坪子社区1人、文化站1人、森警1人
五组:邦腊掌老岔路口
组 长:唐建忠
副组长:王秀玲
成 员:城区交警中队1人、赧场社区1人、市场监督管理所1人、森警1人
六组:金龟山庄门口
组 长:罗明焕
副组长:李润珍
成 员:白塔社区1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1人、森警1人
七组:伏龙寺脚、检查站门口
组 长:叶有达
副组长:吴迪
成 员:派出所1人、云山社区1人、水管站1人、森警1人
八组:殡仪馆门口
组 长:何远
副组长:廖相兴
成 员:白塔社区1人、综治办1人、派出所1人、森警1人
九组:片区督导、巡查组
组 长:雷有学
副组长:李开富
成 员:袁 梅
驾驶员:周家明
十组:宣传组
组 长:邹永林
成 员:熊毅
十一组:后勤保障组
组 长:邹永林
成 员:党政办5人
十二组:医疗组
组 长:董辉云
成 员:医生4名
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把具体责任、措施落实到位,严防“清明节”期间发生森林火灾。并把工作方案于3月29日以前上报林业站。
四、防控原则和步骤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方针,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类指导、综合协调、逐级响应处置程序;坚持专群结合,努力推进森林防火工作社会化、制度化、常态化。
(二)防控步骤:一是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机构,确保人力、财力、物力得到有效保障;二是结合各村(社区)的山情、林情、社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明节”期间重点林区森林火灾防控方案;三是组织人员形成合力,科学布防,落实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各村(社区)要及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清明节”期间在重点林区推行集中时间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广泛开展以移风易俗、保护环境为主题的“文明祭祀”活动,教育引导人民群众破除陈规陋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在全镇形成科学、健康、文明的新风尚。把“文明祭祀”活动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乐意接受的行为美德,把上级的这一安排和部署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二是对照前一阶段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认真进行梳理,没有落实到位的要逐一落实到位。如:每个村(居)委会和中小学《森林防火通告》1份,省、市、县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1份,《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发放到户,每个村(社区)2条半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以及森林防火五彩旗插排是否落实到位;三是继续开展森林防火“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清明节前学校要把森林防火当作一次作业来布置,使广大学生、家长、群众充分了解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性和严峻性,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四是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短信、微信等传媒手段,加强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高村民森林防火意识。五是护林员要及时做好巡护、宣传工作,要将《致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发放到林区坟主手中;使林区群众始终绷紧森林防火这根“弦”。
(二)严格监测和控制火源。一是对重点林区坟地户主进行摸底排查,实名造册登记,因地设防,有针对性地增岗布卡,严禁火种进入重点林区;二是“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护林员要做好瞭望和巡山护林工作,并对护林员加强监督和管理,要在辖区重点林区制高点派设观察人员实施监测;林业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好执法准备,确保反映敏捷,行动迅速,有力、有效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三是对“五种人”再进一步落实,明确监护人职责,严防“五种人”放火事件的发生;四是清明期间(4月1日至4月10日)要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努力营造“清明无火”的强劲势头,上坟人员须在指定烧香、烧纸的安全地点集中焚烧,执勤人员要严格履行宣传、检查职责、缴收火种,严禁将香、烛、纸、冥带入林区,提倡用熟食、鲜花文明祭祀。
(三)做好扑火应急准备。全镇各级扑火队要保持高度戒备,严阵以待,做到“收得拢、拉得出、能扑火”,同时做好通讯、机具、后勤保障等各方面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够及时消灭在萌芽阶段。
(四)强化值(带)班工制度,快速处置森林火情。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要全部落实参谋和指挥中枢的职责,全面履行24小时全天值(带)班制度,值班员要熟悉业务,尽职尽责完成信息汇总、上报及记录工作,充分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六、扑火应急要求
扑救森林火灾是高风险、高对抗、高难度的抢险救灾工作,各单位要把具体安全责任落实到火场、到岗、到人。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扑火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森林火灾能及时有效的扑灭,也是为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关键所在,必须坚定不移的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二是各类扑火队人员在赶赴火场途中,为不延误林火的最佳扑救时机,要选择合理的行驶路线,能在第一时间安全到达火灾现场;三是到达火场后,扑火队长要作战前动员,清点人数,指定负责人分组负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四是在扑救过程中,要边打边清,指定安全检查员,做好扑火安全监督和火情实时监测,特别要谨防危险地形、危险可燃物、危险气候因素的不利影响,防止因落石、滚木、旋风等造成的人员伤亡;五是明火扑灭后,要有足够的人员留守火场,分片负责,加强巡查,防止死灰复燃,撤离时应清点人员,并按照扑火前指的指令,组织队伍有序撤离。
(此件公开发布)
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7 年3 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