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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2018-0709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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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山镇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根据《龙山镇2018年度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和《中共龙山镇委龙山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龙山战区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龙山镇人民政府决定开展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整治督查工作,现将督查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各村(社区)、各挂包单位及挂包责任人。

二、督查内容和要求

(一)村(社区)、村民小组公共区域。含道路(镇内高速路、二级路、通村通组道路)、公共厕所、活动场所、卫生室、小组活动室、排水沟渠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整治情况。公共区域整治做到“七无五不准”,即:无杂草、无垃圾、无牲畜粪便、无粪堆、无柴垛、无草堆、无乱贴乱画乱挂,不准占道经营、不准占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不准家禽家畜放养、不准乱倒乱泼乱排、不准建盖违法建筑,不准有小广告和非公路标志。公共厕所做到“三无一保障”,即:无尿渍、无臭味、无苍蝇蚊虫,保障水冲式厕所冲水设施完好。公共沟渠做到“三无一保障”,即:无堵塞、无黑臭积水、无漂浮物,保障水流畅通。

(二)房屋面貌。重点督查房屋内外墙、内部装修、屋面、房屋承重主体等,要求做到内外墙墙体开裂直接影响到观感的必须进行修复;内部墙面、板壁、柱子、横梁无乱刻、乱画、乱挂;屋顶瓦片排放整齐,无杂物堵塞;房屋主体、椽头无糟烂。实施危房改造必须按时间节点要求改造和上报,不得虚报瞒报。

(三)家庭卫生。包含庭院、户厕、厨房等。家庭卫生达到“四无四不准三必须”,即:院内无积水、无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衣物杂物、无蜘蛛网,不准家禽牲畜散养、不准乱扔垃圾、不准乱排污水、不准乱涂乱画乱贴,院内必须硬化平整,卫生厕所必须干净整洁无臭味,生产生活用具必须规范摆放。

(四)街道。针对河头街、尹兆场街、丛岗街、芒麦街、龙象街5条街道,围绕治脏、治污、治乱、治堵和拆违治理进行督查。要求街道无商贩占道经营、乱摆乱放、垃圾乱扔、房屋私搭乱建等。街道污水、垃圾处理得到规范,做到分类处理,合理排放。

三、组织实施

(一)督查人员。镇政府统一组织,镇人居办牵头,镇直各有关部门配合开展。

(二)督查时间。每月最后一周,具体到村时间以督查组通知为准。

(三)督查程序。1.痕迹资料检查:到村(社区)查阅相关痕迹资料、制度建立情况(提升人居环领导小组名单、脱贫攻坚指挥所领导小组名单、镇政府下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记录、组织打扫卫生投入人/次数、图片资料等)情况。

2.实地督查实地督查分为两部分,一是各村(社区)、小组公共部分;二是农户家庭卫生。

督查组深入每个村(社区)检查后,再随机抽取该村10%的小组,到小组公共部分检查,最后到农户家里进行检查,随访农户每小组不低于10户。

3.问题反馈督查组将发现问题汇总,现场反馈,明确整改时限。

四、督查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等形式,认真查找问题,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

(二)坚持突出重点。加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问效,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村(社区)及挂包单位和挂包个人进行通报。

(三)坚持倒逼机制。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安排和时间要求,明确主体责任和完成时限,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四)注重督查结果运行。将督查结果作为各村(社区)农村人居环境验收评比的重要依据。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