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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4-7-06_B/2018-1006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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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山政发〔2018〕147号 龙山镇人民政府文件于印发《龙山镇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山镇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巩固全镇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加强全镇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电〔2018〕41号)精神,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龙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断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龙山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和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家科 镇 长

副组长:唐明记 副镇长

杨正龙 林业站站长

成 员:邹永林 党政办公室主任

赵天勇 国土所负责人

杨春松 水管站站长

左 虹 综治办负责人

姜俊昌 云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朱永强 龙山社区党总支书记

赵其相 白塔社区党总支书记

李金富 赧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国达 大坪子社区党总支书记

范玉成 白家寨村党总支书记

邵宗智 杨梅山村党总支书记

王自能 横山村党总支书记

杨恩庆 香柏河社区党总支书记

赧其发 新下寨村党总支书记

姚永坤 董华村党总支书记

王从国 核桃坪村党总支书记

杨庆陆 河头社区党总支书记

段生信 尹兆场社区党总支书记

尹发金 户孔村党总支书记

蔺裕昌 麦地社区党总支书记

欧廷东 芒麦村党总支书记

李开富 林业站林政管理人员

王秀玲 林业站林政管理人员

周加明 林业站林政管理人员

吴 迪 林业站林政管理人员

廖相兴 林业站林政管理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林业站,由杨正龙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工作联系人为王秀玲 ,联系电话:0875—6121147。

三、行动目标及打击重点

(一)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守护神”及涉林案件查处、林区维稳中的“尖兵”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好全镇森林生态资源,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驾护航,为创建龙陵文明城市、森林县城营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二)打击整治重点及重点区域

1. 打击整治重点

(1)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非法占用林地及林地未批先占违法行为;

(3)非法移植野生树木违法行为;

(4)非法猎捕、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违法行为活动;

(5)利用互联网、物流业进行的涉林违法行为活动;

(6)林区内盗伐、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2. 重点区域

龙山镇辖区内的公益林、水源林、防护林、城镇面山、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等各类重点区域、敏感地区。

四、时间步骤

(一)行动时间

2018年9月1月—11月30日。

(二)方法步骤

1. 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9月1日—9月20日)。认真研究辖区范围内涉林违法行为的形势和规律,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涉林矛盾纠纷、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掌控工作,特别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检查期间查处林地案件的恢复情况进行督促及回收林地,确保林地按时回收。通过梳理积案隐案、分析举报线索、调研违法动态、实地清理排查、加强重点监控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挖掘、搜索、整理案件线索,为全面展开专项行动做好充分准备。

2. 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8年9月21日—11月20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查处一批涉林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构成犯罪的依法上报或移交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活动。

3. 总结验收整改阶段(2018年11月21日—11月30日)。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经验,查找不足,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到位、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须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采取过硬措施,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三)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注重办案质量,牢固树立程序和证据意识,紧紧围绕“证据、诉讼、审判”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加强沟通,积极行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快速查处,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活动;林业站要积极协调辖区内各护林组织,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区进行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督查,规范执法。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期间,镇人民政府将根据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参与专项整治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对群众“冷、硬、横、推”,依法严格开展执法工作,进一步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宣传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将事后查处变为事前防范;要做到专案专报,大力宣传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宣传有声势;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信息报送。每月26日前须报送当月工作情况及“守护神”4号行动战果统计表及2篇以上简报至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12月8日前报送“守护神”4号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