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0-1016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树立质量标杆,追求卓越绩效,按照《龙陵县质量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南>、<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两个工作办法的通知》,现就申报第三届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县政府质量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县政府质量奖每2年评审1次,每届授奖单位不超过2个,奖项有效期为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不占用当届名额。当届没有企业申请或申报企业及组织未达到申报条件或评审标准要求时可空缺。
二、申报对象
本县有效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各类企业和组织(含协会、合作社、事业单位、医院和学校)。
三、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龙陵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连续正常生产经营5年以上(在质量管理方面有突出成绩,经营绩效好的企业可放宽至3年以上),符合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
(二)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运行有效,标准化和计量基础工作扎实,在质量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贡献,从事生产、服务经营活动的,其规模、实现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县内同行业前列;
(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五)获得县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学(协)会推荐。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三份;
(二)概述(3000字以内)一式三份;
(三)依据《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2万字以内)一式三份;
(四)自评表(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管理奖评分项分值表);
(五)凡在申报表、自评报告中涉及、需提供的证实性材料1份;
(六)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2017年至2019年)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按A4幅面装订成册,其中申报表、企业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需提供电子文档。
五、申报途径
(一)由企业自行组织申报,企业申报材料(含附件)直接报送龙陵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强县办”)。
(二)强县办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南》及《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规定的程序负责组织县政府质量奖的评审工作。
六、时间安排
(一)材料提交。2020年10月10日—2020年11月10日各有关单位组织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至强县办,逾期不予受理。
(二)审查阶段。2020年12月1日—2021年2月28日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部分企业现场检查。
(三)组织评审。2021年3月1日—3月31日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获奖者名单并予以公布。
七、评审人员
县政府质量奖将邀请专家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指南》及《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准则》进行评审。
八、费用情况
县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九、资料下载
有关第三届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的资料可在龙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网页面下载,网址: http://www.longling.gov.cn/
联系单位:龙陵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5—6128481、0875—6125911(传真)。
联系人:杨宏俊、杨永家、杨红芳
附件:龙陵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
龙陵县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县战略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