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09_B/2018-0511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5-11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企业:
根据《关于申报2018年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云质强办发〔2018〕7号)文件要求,2018年省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扎实做好创建工作,推动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现将有关要求如下:
一、创建云南省“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是我县深入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树立质量标杆的重要抓手。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省、市级“质量走廊”示范单位。
二、各企业要按照评审要求,按照“四个十分钟”的要求,做好质量参观走廊、质量宣传片、台账资料等工作,特别是提炼好示范特色,打造好示范亮点。
三、各企业完善好相关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完整,并于2018年5月13日前上报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监管股。
联系人:杨永家,电话:0875-6128481
邮 箱:jdj_bsll@163.com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