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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09_Z/2018-021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18-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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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9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17年11月9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建立市、县(市、区)巡察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充分认识到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即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各股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组织人事股,抽调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整改落实各项工作。

(二)精准研究问题,着实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根据巡查组提出的三个方面17项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关于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逐项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股室及责任人,并制定了《问题清单》,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约谈了局班子成员,指出了问题并强调了整改责任。班子成员在带头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对存在问题的股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具体整改措施,督促各股室、各乡镇市场监管所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措施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担当的问题。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局党组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党组书记、党总支书记带头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做到党建工作和分管工作两手抓,对各党支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每季度开展1次指导和督查检查。各党支部书记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强化党务管理、党员教育、党费收缴、规范《基层党组织工作手册》使用。通过整改,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推动全局党建工作的规范化,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针对乡镇市场监管所人员不足与空编过大的问题,经与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调,对龙江市场监管所、腊勐市场监管所、木城市场监管所、勐糯市场监所等部分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推动业务整合、队伍融合、力量聚合,进一步调动激发了干部职工的干事活力,充实稳定基层监管队伍。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纪律意识。以党组为主导,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加强全局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二是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班子的党纪党规教育和监督,坚决杜绝违背党中央、省、市、县委精神的言论,杜绝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三是党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舆情、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并作出工作要求。四是按照县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对二级班子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检查问效,定期开展部门舆情分析研判,按时向县委汇报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3.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收费的问题。石林县个私协会收费问题曝光后,龙陵县个私协会一是认真按照2017年8月7日保山市个私协会会长办公会议及《保山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个私协会内部管理的通知》(保个私协字〔2017〕10号)要求,及时对会费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了自检自查,并于8月28日提交了自查整改报告。二是要求县个私协会及各分会要汲取教训,认真学习和执行协会章程,严格执行会费收支管理规定,制定出台了《龙陵县个体私营经济协会内部管理办法》。

(2)关于对“监督指导‘两个协会’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龙陵县个私协会平达、龙新、腊勐、碧寨、龙江、木城6个分会成立于2016年,不在换届范围。二是对未及时换届的象达分会已于2017年12月完成了换届及相关工作。三是按照行业协会登记管理规定,撤销了广告行业分会。

(3)关于对脱贫攻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压实脱贫攻坚部门挂包责任,准确掌握所挂包村和贫困户实情,对照脱贫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帮户措施并抓好落实,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二是开展干部职工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培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脱贫攻坚知识竞赛,提高干部职工脱贫攻坚知识的知晓率。三是落实好脱贫攻坚责任,分别于2017年7月和12月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包对象家中进行回访和走访,进一步了解挂包对象生产生活情况,适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动态,提高脱贫攻坚能力。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的意识不强,党员日常管理松懈的问题。

一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党的意识和阵地意识,把党建工作作为自己的主业、首要任务紧抓不放。二是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思想,将党建工作融入市场监管工作全过程,做到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坚决克服“单打一”、“两张皮”的现象。三是严格落实党建工作制度,推动党建工作规范化,对局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和党员实行双目标管理,形成了固定工作制度。强化对党员的日常管理、组织关系管理,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日、民主评议、述职述廉、廉政谈话等制度,完善了《基层党组织手册》等工作台账及日常工作痕迹记录,督促党员按月网上交纳党费,达到了组织生活经常化、教育管理常态化、支部主体作用长效化的目标。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的问题。

一是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形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正确导向,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党组成员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带头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带头履行会议决议,形成了良好的党内组织生活氛围。三是严格按要求按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政治生活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3.党员管理松散,党支部战斗力弱的问题。一是主动向县委组织部和县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在乡镇市场监管所党员名额不足的情况下,市场监管所党员参加乡镇党委相关党支部学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工作由党支部组织进行。二是关于基层党支部设置的问题,结合乡镇监管所党员实际情况,合并个别党支部党员。三是对党员达到法定人数的基层党支部及时补选支部书记。同时,注重支部书记和支委班子建设,按期进行换届和补选,推进党支部组织学习、开展活动正常化,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四是局党总支每季度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指导和督查,推进基层支部的党建工作走上正常化、规范化轨道。

4.学习教育走过场,思想政治建设薄弱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省、市、县委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将局机关两周集中学习一次调整为每周集中学习一次,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纪党规和党务知识的学习,完善学习记录,增强实效性,提高党员党务知识知晓率。二是加强个私协会党总支及其党支部建设,结合个私协党总支及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和学习活动计划,切实把个私协党建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三是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各支部按月按质开展“党员日”活动,按要求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痕迹资料管理。

5.针对个人有关事项填报不实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婚姻、房产、配偶子女等情况,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观念,做到对组织忠诚老实。二是对部分班子成员未报告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如实报告,对持有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港澳通行证上交情况与县委组织部进行全面核实并作出了说明。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局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严格按照市、县两级关于违规发放电话费、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等相关整改要求,认真进行自检自查,立行立改,违规电话费应退的如数清退,应交的个人全额补交。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规,学习工会经费管理使用的相关规定,多与县总工会协调、沟通和请示,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规定,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正当合法。四是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四个亲自”,对班子成员及二级班子负责人多过问、多提醒,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四种形态”及时跟进和处置,适时开展约谈,层层传导主体责任压力。五是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股室、联系乡镇市场监管所的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廉政风险点和部门职责开展好廉政提醒谈话。在今年4月和6月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和约谈的基础上,局党组书记于12月28日再次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提醒谈话。

2.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项不直接分管”制度、末位表态制等制度,坚决杜绝民主不够、权力过度集中或集中不够、无人负责、各自为政的现象,切实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二是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主动接受县纪委监督,加强与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的沟通联系,对“三重一大”事项,及时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主动向县纪委派驻县卫计局纪检组告知会议事项,邀请纪检组领导参加。

3.干部职工管理宽松软的问题。一是全面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教育干部职工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格按照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干部进行管理。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工作制度和规定,严禁干部职工在上班时间、在各种会议上出现玩手机、玩游戏、网购、上网聊天等违规行为,由主要领导、值班领导和组织人事股负责监督,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由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经约谈拒不改正的给予通报批评,对屡教不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将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2017年11月—12月,对10名上班迟到的同志由党组书记分别进行了约谈。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的问题。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局立行立改,严格按照《龙陵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采购各类物资、服务,严格每一项采购程序,如实申报项目,严格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安排办公室、计划财务股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全面规范各类政府采购行为。

(2)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龙陵县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严格报账程序和财务审批手续,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对违规报销的差旅费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避免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再出现。二是已责成有关人员清退了违规报销2016年12月8日到杭州参加食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的伙食补助费共计6720.00元,并按规定进行了上缴。

(3)违规接受电话费的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清退违规接受电话费,由干部职工自行到移动公司交纳。经县移动公司清算,个人应承担的费用共计157448.00元,分别于2017年9月、12月两次由干部职工个人进行了全额清退。

(4)违规使用工会经费的问题。一是对原县食药监局为31名干部职工交纳“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保金1085元,已由原县食药监局31名干部职工清退保险金并按规定上缴。二是对原县食药监在2015年“三八”节工会活动期间,向31名会员发放每双价值300元的皮鞋,合计9300元,已由原食药监局31名会员清退并按规定上缴。三是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单位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对

存在问题及时梳理整改。

(5)执行财经纪律不严的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龙陵县县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暂行)》《龙陵县县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暂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等财务支出审批程序,规范和完善审批手续。二是对原县食药监局2015年6月用县财政安排公务车辆经费开支的31名干部职工乙肝疫苗接种费用2859.5元,已由原县食药监局31名干部职工清退并按规定上缴。三是对原县食药监局2015年采购价值26630元资产(沙发、茶几、冰箱等)未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检查清理并进行了固定资产登记。四是对2016年10月支付镇安市场监管所卷帘门款4200.00元,2017年7月定制党员活动室书柜金额13000元,已按照规定补入固定资产登记账。五是对2015年1月20日原县工商局工会收工商局铺面承租人存入的15000元“违约金”,已按规定及时转入县财政非税专用账户。五是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财务报销手续,对上级补助和县级配套的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严禁超范围使用。对往来款长期挂账及公务经费列支不规范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审计建议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了自检自查,认真进行了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常抓不懈,巩固成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重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促到位、紧抓不放。坚持局党组成员带头,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适时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工作不重视、不到位、不彻底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进行约谈。

(二)强化教育,提升素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持续巩固和扩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巡察整改成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力度,深入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强化作风建设,以党建带业务,以党建促工作,强化服务意识,宣扬担当精神,提升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提升执法队伍的新形象。

(三)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紧紧围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加强制度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使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市场监管各项工作中,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能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75-6125911、0875-6121897;电子邮箱:llxscj888@163.com。

                                       中共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