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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2-1012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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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质量监督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龙陵茶叶有机化发展服务认证和监管措施的通知(龙市监发〔2022〕32号)

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和《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云绿办〔2021〕22号)要求,支持龙陵县茶叶产业有机化发展,促进茶叶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制定了《龙陵茶叶有机化发展服务认证和监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龙陵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茶叶有机化发展服务认证和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云茶产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8〕63号)和《云南省“十四五”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发展规划》(云绿办〔2021〕22号)的要求,支持龙陵县茶叶产业有机化发展,促进茶叶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特制定以下支持龙陵茶叶有机化发展服务认证和监管措施。

一、有机茶生产要求

有机茶叶属于自然、高品位、高质量的健康食品,体现了今后全县茶叶生产的发展趋势,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有机茶叶是生产中不采用基因工程、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化肥、生长调节剂等物质,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所获得的生物产物;是采用一系列可持续的农业技术以维持持续稳定的农业生产体系的生产方式产出的茶叶。种植生产过程对环境、园地、土壤、病虫害防治、施肥技术等都有很严格的要求。

二、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鼓励茶叶龙头企业积极申请认证,聘请或邀请具有资质的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到当地按“一体化”和“一站式”的理念为有机认证申请人开展认证检验检测、认证、咨询、培训服务;加强有机茶记录档案建立与管理,实现有机生产管理可控制、可追溯和可查询。记录档案包括防控有害生物、管控生产投入品、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管理;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管理;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管理;运输和交付等全过程管理记录等内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企业提出的工作需要,尽力提供认证专家资源,保障其开展认证工作。

(二)向申请认证及获证茶园经营主体宣贯实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有机茶产地环境》《有机茶生产技术规程》《有机茶加工技术规程》等现行国家、地方标准,指导茶园经营主体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茶园管理技术规程,建立管理文件和详实的农事记录档案,实现种植管理可控、可追溯和可查询。

(三)加强对认证申请人的食品生产服务和监管,使其持续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确保有机加工认证的前置条件合规。

(四)根据“质量强县”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与茶叶生产企业相关的质量发展工作,加强对生产流通领域有机茶产品的监督抽查,持续强化终端销售市场的监管。

(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组织协调,结合各龙陵茶叶产业发展实际和各自职能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支持云茶产业发展有机认证服务的若干措施》的工作要求,做到上下联动,密切协调配合,切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