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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76-7-/2020-1016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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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开启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程的关键之年。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扎实推进“五公开”

(一)推进决策公开

1.凡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都应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在文中设定适当的章节或条款,对相关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公开内容方式与时限、解读回应等作出明确规定。

牵头单位:各政策文件制定单位负责落实

2.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网络征集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意见收集情况、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布。

牵头单位:办公室

3.探索会议公开列席制度。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原则上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

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推进管理公开

1.主动公开本机关的领导信息、机构设置、职能、权责清单变化等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

2.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监管机制,将检查处置结果在政府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即时公布。

牵头单位:信用体系市场监管股

3.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监管、谁公示”“谁检查、谁公示”的原则,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标准、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意见反馈、行政复议、利益诉求等渠道,提高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力度。

牵头单位:各股室(队)

(三)推进执行和结果公开

1.加大对年度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施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的公开。

牵头单位:各承办单位

2.加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牵头单位:各承办单位

二、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实现全县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按照规定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重点公开农村、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就餐重点区域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县餐饮单位量化等级评定结果。为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应公开、尽公开”起到引领作用。

牵头单位: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二)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抓好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公布落实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行政执法大队、质量发展和标准化计量认证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管股

(三)加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执行情况,集中公开企业开办、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加大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红黑榜”、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各承办单位

(四)加大推进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化疫苗监管、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牵头单位:各股室(队)

(五)加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强化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加强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牵头单位:各承办单位

(六)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单位预决算公开信息,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认真开展预决算公开自查工作,确保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规范。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股

三、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一)做好重大决策解读。健全完善解读全链条管理机制,坚持“谁起草、谁解读”,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撰写解读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采访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各文件制定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以社会重大关切为着眼点,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措施,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加强与宣传、网信、公安等单位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建立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和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且造成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牵头单位:办公室,各舆情涉及相关单位配合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 号)和省市县要求,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 26 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按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按后续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更新发布。

牵头单位:办公室

五、完善优化平台功能

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确定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用户信息保护制度,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全面加强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

牵头单位:办公室

六、加快健全制度规范

(一)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监督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理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分级分类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年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 1 次。加强政务公开过程监督和检查,注重公开质量和效果评估,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实行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

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的维护和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修订更新。

牵头单位: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股室(队)要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务公开与日常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动办法,推动整体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分工,明确任务,细化方案,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务求实效。

(二)加强指导监督。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采取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开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牵头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任务分工,细化目标任务,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形式的立体式监督网络,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10月16 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