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09_B/2017-061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
文号 | 浏览量 |
2017年云南名牌申报指南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16〕1号)和《云南名牌管理办法》(云政办发〔2016〕134号),发布《2017年云南名牌申报指南》。
一、申报类别
2017年云南名牌推荐类别为工业、农业、服务三类。
(一)新增产品。推荐体现云南优势特色,推动转型升级的产品(服务)。云南一、二、三产“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新特色、新技术、新信息、新服务等时代特征的趋势性产业重点推荐。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的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食醋、饮料、白酒等食品以及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淘汰产能的相关产品原则上不再新增。
(二)复评产品。2014年129家企业的151个产品(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需按今年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重新申报评审(属政策性或行业性亏损达不到今年的相关规定、条件和要求的,由推荐部门说明原因并提出推荐意见)。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云南名牌的企业,必须符合《云南名牌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应符合云南经济社会总体发展需要、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向,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并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具体如下:
(一)申请组织应满足: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拥有合法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申请项目的注册商标和核准范围一致;
3.具备完善、运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计量检测体系(食品企业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 Haccp、绿色、有机食品四种认证其中之一;农业企业按照产品标准或农业地方标准组织生产,产前、产中、产后均实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体系。)
4.产品(顾客)满意度评价体系健全;
5.建立了企业质量信用档案(http://www.ynqi.gov.cn/QYXT_Link.aspx)。
(二)申报的产品(服务)应满足:
1.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
2.市场占有率位于本行业或者全省前列,具体如下:
工业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农产品的种、养殖规模、服务产品的营业收入居全省同类产品(服务)前列,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质量领先,达到国际或者国内先进水平;
4.按照我国现行标准或者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 ( 服务)。
(三)凡有如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推荐:
1.申请组织的注册地址不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
2.使用国 (境)外注册商标的;
3.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或者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
4.在近 2 年内,有被省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的;
5.在近 2 年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者有重大投诉、
曝光事件,经查证属实的;
6.在近 2 年内,曾被撤销云南名牌的;
7.在近 2 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申报渠道
有关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向所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也可以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名单见附件1)申报;企业不得同时向两个以上申报渠道提出申请。
四、申报程序
包括动员部署、企业申报、推荐提名、审查受理(材料审查、现场核查)、省级复审、意见征求、审查批准、社会公告等环节,并依次开展。
(一)动员部署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应做好申报前期的调研和摸底工作,充分了解本地区、本行业以及全国或省级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内拟申报云南名牌的企业基本情况,对照条件、突出重点,本着企业自愿申报、不增加企业负担和不向企业收费的原则,组织发动企业申报,并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二)自愿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请,整理成册的申请表(含证明材料)一式3份。申报材料电子版可在“云南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及云南名牌评价管理系统”(http://www.ynqi.gov.cn/QYXT_Link.aspx)下载。
(三)初选推荐
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应对申报组织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相关行业协会必要时可报请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各推荐单位应于3月20日前将申报初选名单(样式见附件2)报送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品质办),由省品质办统一组织开展社会公众投票宣传推荐活动。投票链接将由“2017年度云南名牌申报群”联系人分别发送至各单位自建微信群,各单位自建微信群应在300人以上。群名为:“(公司简称)品牌推广群”。“2017年度云南名牌申报群”为申报单位联系人工作群,(通过微信号kmzf999申请入群,申请时填“公司简称+姓名”),入群人员必须与各单位申报资料联系人一致。
(四)材料报送
1.网上申请。获初选推荐的企业,4月21日开始。企业登录“云南省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及云南名牌评价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云南名牌申请表,完成网上申请,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在网上审查合格后点击提交报省品质办审查。
2.材料申请。申请企业登录“云南省名牌产品评价管理系统”(http://ynmp.yn12365.net),申请表在“通知公告”栏目下载,如实填写申请数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后报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加分项相关内容请认真阅读理解并提供)。由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于5月19日前统一报省品质办。省品质办不接受企业直接报送的材料。
五、进度安排
(一)申请阶段。4月前,由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企业申请,要求企业按规定时限报送材料。
(二)初审阶段。5月份,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会同工商、税务、环保、安监、统计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行业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推荐意见报省品质办。
(三)复审阶段。6-8月份,省品质办组织专家进行资料评审和现场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四)公示阶段。9月省品质办向社会公示同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征求意见。
(五)认定阶段。10-11月,省品质办综合社会公示和有关职能部门意见,提出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告。
六、其它事项
(一)指南发布
本指南电子文档已在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ynqi.gov.cn)发布。各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应将本指南及时转发相关企业。
(二)申报承诺
申报企业应仔细阅读《申请表》中的申报企业认真阅读《申报云南名牌告知书》,在理解的基础上,由企业法人代表签字承诺遵守告知书条款。申报材料中有关销售量、销售额和经营业绩指标以及相关证实材料等,均需真实和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的,纳入质量信用不良记录并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再受理其申请,已经获得云南名牌的,撤销其云南名牌。
(三)申报支持
为企业申报减负,统计、税务、环保、安全按照表格样式由企业自行承诺盖章,县、区(市)及州(市)实施品牌和质量强州(市、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审查确认。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渠道申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协会确定相关材料办理方式。
(四)工作纪律
云南名牌推荐活动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推荐单位不得要
求企业做申报咨询,如有单位或个人以推荐工作名义收取费用或强行咨询,请及时举报至省质监局机关纪委(0871-63215098)或省品质办,经核实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联系方式
云南省实施品牌和质量强省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昆明市东风东路76号质监大厦1106房间。
联系人:姚建中 张 方
电 话:0871-63215565、63215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