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17-0428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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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切实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整体保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全面调查摸底,推进“小作坊、小摊贩”备案登记
全面贯彻落实《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加大《办法》的宣传培训工作,结合实际,对我县小作坊和小摊贩进行摸底排查,确定备案登记对象,对符合要求的颁发备案登记证(卡)。
二、加强基层监管网络建设,强化各级责任意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地方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和党政同责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基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推进监管工作重心下移,力量配置下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落实基层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快基层监管网络建设,筑牢监管网底、健全监管网络、延伸监管触角。
三、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创新工作方式,努力推进云南省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网络建工作,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取电子化手段留存信息,建立“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可追溯体系;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有序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四、加强种养环节源头治理,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强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及畜禽产品从种植环节、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强化畜禽养殖、屠宰和生鲜乳收购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大生猪定点屠宰场(点)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建设,建立和落实农药兽药登记和安全使用制度;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加强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落实抽检监测计划,强化监测结果的汇总分析和综合利用;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推进“三品一标”及“放心肉”等建设工作;有效推进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有效治理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突出问题。
五、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以农村食品市场,特别农村集贸市场为重点场所,集中整治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监督市场开办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以农村食品(杂)店为重点单位,集中整治持证率低及未认真落实自律制度的行为,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制度;以食用农产品、地方特色食品为重点品种,集中整治农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仿冒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的“山寨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滥用农药、兽药、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以餐饮服务为重点行业,以开展“明厨亮灶”工作为载体,大力开展餐饮业专项整治,努力提升我县餐饮业依法依规经营管理水平。扎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农村厨师的宣传培训力度,建立农村厨师档案,造册管理。各乡镇要积极筹措资金,保障农村厨师每年开展一次健康体检。
六、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监管工作
全面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清理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漏一家。进一步完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制度,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打击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餐饮具消毒服务单位清洗消毒设备设施及洗涤剂、消毒剂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及有无正规标签标识。强化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及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承诺社会责任。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风险监测
依托现有资源,加快建设县、乡(镇)两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各乡(镇)、各部门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加快食用农产品、婴幼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肉类、蔬菜、酒类、保健食品等电子追溯体系建设。按照年度《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及云南省、保山市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及预警工作,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抽检力度,除完成上级下达的抽检任务外,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本级抽检工作;卫计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对龙陵地方特色食品,特别是群众消费量比较大的食品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加强对监测数据的分析利用,使风险监测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提高监管效能,为政府决策和部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参考。
八、强化学校食堂管理,全面完成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继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加大对学校食堂的发证前的指导管理,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全县所有学校食堂规范化建设改造,学校食堂符合餐饮从业规范要求,持证率达100%。对学校(幼托机构)食堂、超市及校园周边小餐饮单位、小食品商店、小饮食摊点、流动摊贩等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查处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和食品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风味面制小食品”。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调研,对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如米、油、面粉、肉及主要调味料食盐、味精等,通过招标进行统一配送,把好食材原料关,有效降低原料采购环节的风险隐患。
九、规范现有各类食品相关许可,强化准入管理
加强对各类食品业态的许可办证及证中证后规范管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合理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实现监管面、监管对象全覆盖。加强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集中供餐监管工作,持证经营,与监管部门100%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主体责任。
十、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促进行业自律
根据省、市食品安全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容量、高频次地进行食品安全宣传,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识假辨假能力,形成全社会人人参与、人人维护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搭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平台。鼓励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对行业内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督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营造食品安全环境,培育食品安全文化。建立与食品相关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络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行业内的共性问题,及时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
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