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76-7-/2020-072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2019〕203号),在龙陵县镇安镇金叶副食品超市建立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规范化试点,采购项目所需设备电视机、电脑、收银机及软件系统等,供货商为保山巨星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资金5.3万元;与保山巨星商贸有限公司签订3年服务合同,支付软、硬件服务费3.6万元;门楣标识和制度牌按照单位内控制度采购,供货商为龙陵艺龙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支付资金0.51万元,采购资金共计9.41万元。所采购设备全部已移交龙陵县镇安镇金叶副食品超市使用。
龙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