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42-5/20260210-00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年度办理工作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6-02-10 |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位代表:
现将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县人民政府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94件,主要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科教文卫等方面。按照建议类别分为:城建环保类14件,占14.8%;交通运输类21件,占22.3%;科教文卫类15件,占15.9%;农林水类25件,占26.5%;其他建议类19件,占20.2%。接到建议后,县人民政府于4月17日召开交办会议,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将代表建议分别交由26个职能部门具体承办。于8月31日前全部办复完毕,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A类”建议51件、占54.26%,列入计划拟解决的“B类”建议24件、占25.53%,留作参考的“C类”建议19件、占20.21%,A、B两类合计占比79.79%,较2024年提升5.37个百分点,代表建议的转化运用效果明显。于10月15日—17日对26家建议承办单位进行了跟踪督办,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升了建议办理水平和质量。
二、办理情况
(一)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51件,占54.26%
如:线桂芹代表提出的“关于修缮加固邦别大沟的建议”。经县人民政府与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局沟通协调,同意将该建议中邦别大沟防渗加固部分纳入潞江坝灌区工程建设内容。云南省保山市潞江坝灌区已列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为新建的大型灌区之一。目前,工程正在有序有效推进。
又如:孔金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建议”。县人民政府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妇联,认真研究办理措施,办理成效显著。一是加强阵地队伍建设。成立龙陵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常态化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开展家庭教育集体备课、评课培训3场次,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学校、机关单位、企业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活动100余场次。二是丰富家庭教育宣讲活动。积极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常态化抓好“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新时代好少年”等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宣传宣讲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50余场次,受益人群4000余人次。三是拓宽宣传教育载体。利用各级媒体平台、户外电子屏、公共区域、班级群、校园广播等阵地,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好家风好家教等公益广告。依托“抖音”平台,推出网络家庭教育专栏—《采久釀絮叨家事》,宣传家教知识,传播教育理念。累计发布专栏40期,播放量达25万余次。
(二)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24件,占25.53%
如:李家福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加工石斛枫斗等级标准的建议”。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截至目前,已先后制定并发布了多项与紫皮石斛相关的标准,涵盖了中药材标准、国家林业行业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等多个领域。在制定加工石斛枫斗等级标准上,主要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实工作:一是积极与中国中药协会合作,共同研究制定紫皮石斛枫斗标准。该标准将以团体标准的形式发布,对紫皮石斛枫斗的等级划分、加工工艺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以提升石斛枫斗的整体质量。二是以行业标准的形式研究制定石斛枫斗流通标准,确保石斛枫斗在运输和流通环节中得到标准化的保障,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三是启动标准制定、标准修改项目申报工作,对已经发布实施的现有标准进行修订和完善,特别是对涉及石斛枫斗加工的部分进行重点关注,以适应新形势下石斛市场的变化,提高石斛产品的整体质量,提升龙陵“紫皮石斛之乡”的品牌辨识度。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19件,占20.21%
如:罗云葵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调控合作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的建议”。县级层面无权调整国家缴费标准,但针对代表提出的“催缴难度大,基层脱缴率偏高”的问题,县人民政府高度关注,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减轻群众负担,提高参保积极性。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村(社区)宣讲、新媒体等渠道,解读医保待遇提升情况、资助参保等政策,增强群众参保获得感,确保应保尽保。二是优化服务流程。鼓励线上缴费、代缴代办,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提升便利性。三是强化基金监管,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增长,提高基金使用效率。下一步,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存在困难和问题,有效减轻群众负担。
三、主要做法与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办理责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办理工作与年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由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牵头,持续强化对分管领域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领导和督办,及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承办单位坚持把建议办理摆在突出位置,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制定详实的办理工作方案,逐件明确责任领导、承办人员和办结时限,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
(二)健全制度机制,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执行《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进一步优化完善接收、登记、分办、承办、审核、答复、反馈、归档等各环节工作流程。推行“清单式管理、销号式办结”,建立办理台账,动态跟踪进度。
(三)深化沟通协商,凝聚办理共识。将沟通贯穿建议办理全过程。办理前,主动联系代表,准确理解意图,共商办理方向;办理中,主动邀请代表参与,通报进展,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后,及时反馈结果,征求代表对办理态度、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对于涉及面广、综合性强、办理难度大的建议,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共同研究解决方案。
(四)聚焦问题解决,提升办理实效。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把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建议办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具备条件解决的A类建议,立即组织力量抓紧落实;对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建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动;对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C类建议,实事求是向代表解释说明,取得理解。加强对建议的综合分析,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推动同类问题系统解决。
(五)加强跟踪问效,促进成果转化。将建议办理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在建议办理中,通过现场督办、电话督办、回头看等多种方式,督促承办单位提高办理质效和代表满意度。做好建议办理“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评估办理效果。同时,对县十八届人大一至三次会议列入计划的87件B类建议,持续跟踪督查,确保承诺事项落地见效。年内共开展专项督查1次,随机抽查部门办理情况4次。
四、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
虽然2025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各位人大代表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和主动性仍需加强。二是部分建议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的频次和深度不足,导致个别建议办理效率不高或者针对性不强。三是“重答复、轻落实”问题依然存在,对于如何充分运用办理结果推进工作开展,还需拿出更加切实可行的措施。
下一步,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扛牢工作责任,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建议办理质效。一是以更高站位抓办理。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政府部门履职尽责能力的试金石。我们将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增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服务人民群众,做到有呼必应、有问必答,切实把建议办理工作抓实抓好。二是以更优方法抓推进。进一步探索办理机制、创新办理方式、丰富办理载体、注重办理实效,加强与县人大及代表们的沟通联系,继续在抓实、抓细、抓深上下功夫,加强对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督促指导,不断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以更强统筹抓提升。持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贯穿于推动全县中心工作全过程,使建议办理工作成为促发展、惠民生的重要抓手,通过建议办理,系统性解决一批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力求“办好一件、解决一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努力把建议办理工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长效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