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402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年度办理工作情况 | 发布日期 | 2024-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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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就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政协龙陵县十届二次会议期间,交由县人民政府办理政协委员提案99件,按照内容分为:经济建设方面47件,占47.47%;社会建设方面20件,占20.20%;生态文明建设方面8件,占8.08%;文化建设方面19件,占19.19%;政治建设方面5件,占5.05%。这些提案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反映群众实际诉求,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参政议政的热情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对县人民政府做好各项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办理情况
接到政协委员提案后,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于2023年4月11日召开政协委员提案交办会,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将99件提案分别交由48个单位承办。在县政协的监督、支持和指导下,通过承办单位和经办人员的共同努力,于8月31日全部办理完毕。同时,于10月23日—27日组织开展委员提案办理情况专项督查调研及“回头看”,有效提升提案办理效率和质量。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的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已解决或已采纳63件,占提案总数的63.64%
如:张玉珍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困难的提案”。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围绕稳规模、优结构、提质量的目标,以农村劳动力“百日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技能云南”行动、“大学生就业护航”、人社干部进企拓岗稳岗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努力克服经济下行的影响,充分挖掘县内就业潜力,收集省内外优质就业岗位,引导农村劳动力向高薪地区、行业和企业转移就业。2023年,全县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4830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6467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979万元,扶持创业425人;发放贫困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3941人,补贴金额394.1万元;发放贫困劳动力省内县外一次性外出务工生活补贴463人,补贴金额27.78万元。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29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2.28万人,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46万人。与2022年相比,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数、省外转移就业人数、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和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人数均实现了“稳中有增”。
又如:郭会金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木城小学、老满坡小学和花椒小学三校合并”的提案。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经调研,三校合并后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化教师队伍、配足专业教师、开齐专业课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此,已将三校合并纳入《龙陵县中小学校点布局优化调整方案》。目前,已完成《木城乡中心学校关于木城小学、花椒小学并入老满坡完全小学合并办学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将木城乡老满坡小学改扩建项目纳入了《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项目库》和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库。
(二)已列入计划拟解决22件,占提案总数的22.22%
如:毕红生委员提出的“关于对乡村振兴重点乡镇给予土地要素保障的提案”。县人民政府将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过渡期内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发展,优先考虑预留乡村振兴产业建设用地指标,合理安排下达的各类计划指标,积极落实乡村振兴的各类用地新政策,提高乡村振兴涉及各类项目用地的报批比例。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空间用于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依法依规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为农民建房、乡村建设和产业发展等提供土地等要素保障。
(三)因客观因素限制难以解决或留作参考14件,占提案总数的14.14%
如:钱芸等委员提出的“关于恢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50%、40%这两个参保档次的提案”。养老保险在2021年以前执行的是省统筹,标准由省出台相关政策执行。2021年12月,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48号),明确了统一全国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计发基数、待遇项目和待遇调整等政策,强化了中央对全国养老保险政策的统一管理,规范了各地基金收支行为,促进了筹资和待遇政策更加合理。《方案》第二条明确规定“各地不得自行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因此,要恢复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50%、40%缴费基数,需国家层面出台政策调整。下一步工作中,县政府将积极向上级反映,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险覆盖层次。
三、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扛实办理责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及时组织召开交办会对提案进行集中交办,督促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强对提案办理工作的领导,对一些重要的、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督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规范流程,科学办理提案。县政府办公室在交办会后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要求,推动承办单位“一把手主抓”“一本账管理”“一体化办理”,多方位加强提案办理的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每一件委员提案的办理程序依法依规、规范有序。
(三)聚焦重点,提升办理实效。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督促各承办部门围绕提案内容深入分析研究,做到重点问题重点办、民生事项用心办、难点问题协同办,做到提案办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理提案“件件有结果,事事抓落实”,切实推动一批问题得到解决,真正让委员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在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各位政协委员的参与支持下,县政府和各承办单位积极回应委员和群众关切,有效推动了工作落实。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办理工作与委员和群众的期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承办单位与提案人的沟通不够到位,对提案初衷把握还不够精准;二是少数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联合办理不够紧密;三是个别单位执行办理标准不够严实,办理结果与委员的要求还有差距。
对上述问题,县政府将不断完善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以改进和提高。一是扛实办理责任。县政府将提案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与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相结合,把办理过程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过程,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确保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加强沟通联系。进一步强化沟通衔接,主动与代表委员沟通,加强建议提案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协商,特别是对一些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提案,通过集中座谈、实地印证等形式,吸纳意见建议,提高见面率、落实率、满意率。三是强化办理质量。健全完善动态办理机制,首次答复后根据办理情况开展动态办理,对已经落实的及时跟踪办理效果,对列入计划的跟踪是否按计划执行,对暂时不能落实的创造条件落实。动态办理情况将及时向代表委员二次答复、多次答复,努力达到“办好一件提案、解决一类问题、提升工作质效”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