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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2-1228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年度办理工作情况 发布日期 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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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21228日在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会议上

根据安排,现将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人民政府共接到县人大常委会交办代表建议84件,其中农林水气方面17件,交通运输方面18件,教科文卫方面20件,城建环保方面16件,其他方面13件。接到建议后,于4月13日召开交办会议,根据代表建议内容和各部门职能职责,将代表建议分别交由19个职能部门具体承办。办理工作于2022年8月31日全部完成,分别办理A类建议24件,占28.58%;B类建议30件,占35.71%;C类建议30件,占35.71%。于10月12日—14日组织开展了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专项督查及“回头看”,有效提升代表建议办理效率和质量。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的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办理情况

(一)已经解决或者在本年度内能够及时解决的及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说明了有关情况的24件,占28.58%

如郭玉琴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边境地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2022年,县人民政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加大边境地区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分别争取中央民族地区教育特殊补助资金480万元实施木城乡乌木寨小学师生宿舍楼及运动场建设项目,沪滇协作资金480万元、发改委省级预算内资金261万元新建木城乡乌木寨村幼儿园及附属用房和附属设施建设项目,中央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127万元实施木城初级中学围墙建设项目,边境地区教育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又如周关晓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龙江乡电线电缆乱搭乱拉现象的建议”。组织中国移动龙陵支公司、中国电信龙陵支公司等四家企业对龙江乡电线电缆乱搭乱拉现象进行实地踏勘。根据踏勘情况投入专业技术人员50余人次,对赧等、勐柳集镇片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投资200万元新建2个基站用于整治后重新架设标准线路。同时,完善电缆线路架设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施工人员并出台相关考核办法,做到线路架设科学化、规范化,杜绝全县范围内电缆电线乱搭乱拉现象发生。

(二)在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30件,占35.71%

如王有福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和处理项目的建议”。一是制发龙陵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2019—2035年),实行统一规划,分期分批次实施,逐步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二是争取项目支持,梯次推进农村污水治理。2022年,投资1400万元实施腊勐镇松山、大垭口片区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污水收集池337座、污水处理设施7座,预计12月份全部完工;投资1100万元实施木城乡边境小康村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完成1个自然村管网建设,其余5个自然村正在推进;投资430余万元实施碧寨乡污水治理项目,目前正在进行路面开挖及污水管埋设;投资200万元实施平达乡小河村污水治理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争取到省级环保专项资金500万元的香柏河流域勐冒村污染治理项目已通过省级评审并公示,资金计划已下达,正在编制县级实施方案。怒江流域龙陵段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已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获批复。

又如石怀芹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黄草坝片区综合利用开发的建议”。一是将黄草坝片区规划纳入云南龙陵产业园区总体规划修编(2020—2035)中并进行了中长期规划,确保满足黄草坝片区不同时期的发展需要。进一步明确黄草坝片区核心地位,依托硅矿资源、水电清洁能源等优势资源着力打造和延伸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产业,重点突出绿色硅材产业。二是结合黄草坝温泉等资源优势,拟将化肥厂区域出让给企业作为温泉旅游项目开发,原碳厂区域后续也将启动相关招商及开发利用工作。百合花基地属划拨土地,现已申请调整土地规划性质,待土地指标下达后将进行招商引资开发利用。同时,对于个人私有土地,县人民政府将积极协商,根据园区规划进行合理开发利用。

(三)因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30件,占35.71%

如刘彩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范砂石矿资源采矿权审批,实现资源有序开发的建议”。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颁布实施后,由于受各类保护区及林地审批等手续问题影响,矿业权审批工作一直受限至今。2022年,龙陵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初稿已编制完成,规划中拟设砂石类矿业权16个,覆盖除象达镇、木城乡外的8个乡镇,规划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评审,通过市级评审获得批复后报至省自然资源厅进行审批,通过后即可进行发布,发布实施后将按程序把矿业权出让建议根据矿种逐级上报审核,为进一步加快推进砂石类矿业权的出让,做好辖区内砂石等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严格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政府领导责任。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后,县人民政府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梳理每一件建议,制定具体办理工作计划。在建议办理过程中,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亲自部署,组织召开交办会1次,对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政府各位副县长对分管领域办理工作认真把握、及时决策,对一些关键环节和部分建议亲自协调办理。县人大选联工委适时听取代表反馈信息和意见,政府及时吸纳并改进。二是落实承办单位“一把手”责任。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全程督导,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认真实施,确保工作取得了实效。三是落实督办责任。县政府督查室上下联系、沟通协调,与县委督查室联合开展督查1次,印发督查通报1期,并对发现问题加大督办力度,确保问题逐项销号,解决到位。

(二)切实把好“三个关口”。一是把好“交办关”。县人民政府完善工作思路、认真分解落实、制定可行措施,确保建议得到落实解决。二是把好“承办关”。承办单位科学谋划、合理安排、密切协作,做到重点问题认真办、热点问题迅速办、难点问题全力办,真正落实问题、解决问题。三是把好“答复关”。在答复环节,对承办部门答复意见进行认真把关、严格时限、有效落实,确保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达100%。

(三)全力做到“三个沟通”。一是加强“办前”沟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充分了解代表真实想法,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提高办理精准性。二是加强“办中”沟通。主动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对需要逐步解决或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举措并及时做好解释说明,确保办理实效。三是加强“办后”沟通。在答复之前,主办、协办部门充分沟通,做到答复全面准确、切合实际。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在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办理结果与各位人大代表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少数单位责任压实传导不到位,对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够高,办理建议质量不够高。二是协作机制不够完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之间缺乏有效沟通,导致部分建议答复内容不全面、办理成效不明显。三是办理程序不够规范,少数单位办理答复件、公开件格式不规范,在办理建议后,复文归类不准确。

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县人民政府将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有力举措,进一步健全跟踪办理、滚动办理、联合办理的长效办理机制,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一)在责任落实上狠下功夫,保证“三方面”。一是认识方面再提升。高度重视、超前谋划、高位推动,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把每一项建议、提案扎扎实实办妥办好。二是组织领导方面再强化。建立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具体业务人员负责的组织机构,确保任务层层落实,积极推进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责任落实方面更到位。县人民政府将继续把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各部门绩效考评体系中,侧重对满意率、办结率、办结效果、办理数量、重点件等方面的考核,加大责任落实、提高办理实效。

(二)在优化流程上狠下功夫,做到“三优化”。一是优化工作举措。在方案制定、走访协商、审核答复等环节上深入研究、优化方式、缜密安排,所有答复件必须由部门主要领导审定后按时上报。二是优化办理机制。总结过去办理经验,完善现场办理、联合办理、公开办理等制度,同时坚持办理工作有所创新、有所优化。三是优化沟通方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办理工作,主办单位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协办单位积极提供协办意见,确保答复完整全面。

(三)在解决问题上狠下功夫,实现“三提高”。一是提高“三率一化”。继续保持面商率、办复率、满意率达100%,不断提高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提高办理质量。进一步规范建议办理程序,建立健全联办机制,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调,畅通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代表之间的沟通渠道,对联合承办的,督促主办单位切实履行牵头责任,主动找有关单位协商,强化协办单位配合办理机制,充分整合主协办单位的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优势,确保高效率、高质量地办好每一件建议。三是提高督查水平。加强同人大选联工委的联系,结合交办内容和办理时效要求,完善联合督办机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开展督查,着力解决办理不规范、“重答复,轻落实”等突出问题,坚决杜绝代表“被满意”现象发生,确保办理工作按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