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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16006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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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对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003号提案的答复

段玉萍委员:

你们在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选派下派村党组织书记的建议”,县委组织部已收悉,并对提案中“加大从事业单位、公务员队伍中选派优秀党员到部分村任村级党组织书记的力度”建议进行了研究分析,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龙陵县根据中央、省、市要求,深入实施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持续推动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在村级带头人选配上,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选拔政治过硬、能力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党员担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脱贫攻坚任务重或村内无合适人选的村(社区),通过考察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2016年12月,县级选派6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2018年10月,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分析研判后,选派了3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担任村党总支书记。截至目前,全县121个村(社区)通过县乡选派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到村担任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的共有13人,占总数的10.7%。

根据上级有关精神,2021年村(社区)“两委”换届,将重点推动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切实提高“一肩挑”比例,甚至要求达到100%,但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下派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无法参与村委会主任选举。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党总支书记队伍建设,将通过乡镇青年人才党支部培养、村(社区)干部“双提升行动”等载体,切实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确保每个村(社区)都有合适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人选。

感谢你们对我部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中共龙陵县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