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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19-061000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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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关于龙陵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中涉及编制内容的答复建议

龙陵县医疗保障局:

针对龙陵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0008号提案中提及“增加医疗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的内容,提出如下答复建议:

不同意增加医疗卫生系统人员编制。

1.全县医疗卫生系统人员编制688名,截至2019年6月6日,实有在编人员639人,空编49名。云南省以省委编办、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多部门联发《关于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云编办〔2015〕12号)文件,作出明确“暂定公益二类,以及按中央和省已明确社会化改革方向的公益类事业单位,编制只减不增,编制内人员多出少进,空编收回”,龙陵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中医医院两所公立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政策上已不能增加事业编制。为缓解卫生系统用编压力及引进人才的相关问题,已由卫生系统牵头,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月1日共同印发了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开展医院备案制用工的有关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目前我县已招录备案制人员35名。

2.按省编办《云南省乡镇卫生院机构编制标准实施办法》要求,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按照农业人口19%的比例核定,我县农业人口25.96万人,应核定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260名,实际核定311名,已远远超过核定标准。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专业人员在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和医疗技术。

中共龙陵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