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llrmzfbgs/202308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8-30 |
文号 | 浏览量 |
李晓光、赵德飞、普富高代表:
您们在龙陵县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收缴农村各种保险意见建议》已交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针对农村保险收缴多而杂,亟需规范整治的现状,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收到建议后,为切实减轻村级工作压力,规避各类因代收保险而诱发的风险事件,推动形成政府引导、群众自愿、企业助推的普惠保险格局,牵头与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对接,初步提出办理意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于2023年8月25日下发了《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代收保险费的通知》,对村级代收保险费有关事宜进行了明确规定:
一、明确有财政资金补助或有市级及以上政策文件要求的险种由村级代收(共7类),新增的险种根据市级及以上有关政策文件要求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乡镇、村(社区)配合税务部门加大线上缴费宣传力度,动员鼓励居民广泛下载安装线上缴费软件并指导操作。
三、其余险种均以市场化方式运作。
感谢各位代表对农村保险收缴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您们继续为龙陵的发展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感谢对我办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