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0617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府常务会议 发布日期 2021-06-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参事、文史
龙陵县召开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

2021年6月16日,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李永标主持召开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保山东河污染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全省河(湖)长制责任落实落细的通知》精神。

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知耻而后勇,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推动全县河(湖)长制责任落实落细。一是深刻汲取教训,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各级河(湖)长要加强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排污、非法采砂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二是深刻汲取教训,压实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责任。各级河(湖)长联系部门要研究相应河流湖泊重大决策、重要规划、重要制度;协助联系的河(湖)长巡河,督导相应流域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在河(湖)长的授权下,可以召开河(湖)长会议,协调解决上级督导检查、河(湖)长巡河、群众举报、社会舆论等发现问题。三是深刻汲取教训,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属地、行业、部门职能职责,主动担责、履职尽责,按照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县河长制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及分工,充分发挥作用,抓好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共同推进河(湖)长制落实落细。四是深刻汲取教训,对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抓好各类督察、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切实做好督察“后半篇文章”。五是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落实河(湖)长制有关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作为、担当尽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