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0623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府常务会议 | 发布日期 | 2018-06-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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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2日,县人民政府县长杨邵燕主持召开龙陵县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保山市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工作方案》和杨军市长在保山市安委会2018年度第二次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指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第一部党内法规,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系统规定,充分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原则和“最严格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
会议强调,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清醒认识到经济指标抓得再好、项目上得再多,安全生产工作出问题都是“一票否决”。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政府、部门、企业联动机制,推动部门、企业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切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会议要求:当前,我县已经进入雨季,属于安全事故多发易发期。这段时期,灾害性暴雨天气增多,坍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易发多发,安全生产风险和压力增大,特别是全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在建重大项目等面临极大地安全生产挑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底线”思维,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联动,严肃工作纪律,狠抓责任落实,务必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把隐患减到最少、事故预防在最初,全力保障全县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赵兴灿、杨文祥、那青海、张涛、张永超等在家的政府领导参加了会议。(县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