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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1-1203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21-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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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龙陵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第一轮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成员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成立3个督查组,围绕全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中“六个一”工作落实情况,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对全县10个乡镇、17个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11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第一轮督查检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方面。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能够按照要求,按时限完成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一是及时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传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三是有关执法人员能做到学用结合,认真研读新《安全生产法》及实施条例,并将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技术规范及行业管理要求作为常态化学习内容;四是及时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对典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通报。

(二)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方面。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龙陵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责任分工,基本完成对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的全面检查,并组织召开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基本梳理出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清单及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及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大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对行业监管做到了问题隐患底数清楚、整改措施务实管用。

(三)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方面。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成员单位能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法定职责,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同时,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股室负责人、业务人员已对照法定职责及安全生产责任分工,进行了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大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已对照项目建设施工标准,完成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劳务派遣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划分,形成了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两个清单。

(四)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方面。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属地责任的划分要求,对现有的安全生产有关制度进行了梳理。一是对近年来一直沿用的制度,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优化完善;二是对近年来已发文但未认真执行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进行了重新明确,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三是对已失效、不适用或与现行新《安全生产法》相冲突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文件进行清理,保障监督工作有据可依。

(五)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方面。全县大部分乡镇、县直成员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已结合本行业监管领域和具体项目、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开展本行业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措施自查自纠。一是各乡镇、县直行业主管部门对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措施进行重新梳理,从明确责任领导、组建执法监督队伍、保障执法车辆、部署日常检查工作等方面进行自查自纠,理顺了监督工作措施,保障了措施的可行性;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对各作业区生产设备管理制度、操作人员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应急措施等进行了自查自纠,围绕措施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时效性等方面进行了评估,保障安全生产监管措施、防范措施、保障措施务实管用。

(六)全面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面。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目前正对照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及监督重点,对所监管的行业领域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整体工作正在推进中。

二、通报问题

(一)对专项整治行动不够重视。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龙陵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保山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龙陵县公安局等单位未按照《龙陵县安全生产“补短板、治隐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行业领域单项实施方案。

(二)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够深入。镇安镇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记录台账不规范;龙江乡赧等加油站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不全面;龙陵县泰康硅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台账不规范;瑞孟高速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未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生产知识学习;中铁隧道集团三处有限公司大瑞铁路工程竖井分部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无记录台账;中铁十八局大瑞铁路项目部一分部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未形成记录。

(三)安全生产分析研判不到位。象达镇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后,未明确问题隐患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人;龙山镇、龙江乡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后未形成分析研判报告;龙江乡赧等加油站未进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在安全生产形势分析研判后未形成分析研判报告。

(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详细。平达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对照检查仅明确责任清单,未明确权力清单;镇安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两个“清单”不具体;瑞孟高速土建一工区项目经理部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勐糯镇大山头采石场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未形成两个“清单”;龙江乡赧等加油站未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对照检查;龙陵县顺康硅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不具体。

(五)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未落实。象达镇、平达乡未对现有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开展自纠自查;云南康丰糖业(集团)有限公司勐糯分公司未按时限要求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勐糯镇大山头采石场未开展安全生产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自查自纠,未按时限开展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自查自纠;龙江乡赧等加油站未开展安全生产制度措施自查自纠。

三、有关要求

(一)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等安全生产知识纳入领导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通过分组学习、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有关会议精神,要通过常态化安全生产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毫不松懈地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好行业主体责任;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具体抓、常态抓;各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形势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协作配合,健全联动机制,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健全符合行业特点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和管理办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放松。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要以安全生产各项专项行动为契机,聚焦危化品生产、交通运输、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单位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开展深入细致地排查,真正把隐患当作事故处理,坚决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检查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从源头上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要从严监管,坚持“无禁区”“零容忍”,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达到“执法一次、触动一片,处罚一家、警示万家”的良好效果。

(四)下功夫及时整改督查反馈问题。各乡镇、县直各成员单位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对待本轮督查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及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于12月10日前上报县安委办邮箱:llxawhbgs@126.com。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