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7-0805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7-08-05 |
文号 | 浏览量 |
7月31日下午,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20次会议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拿出披荆斩棘的勇气、决战决胜的信心、雷厉风行的作风,汇聚全市力量,牢牢抓住改革时间窗口,推动我市改革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赵德光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军,市委副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杨赛光,以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7次、38次会议精神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1次、32次、33次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刘云山在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听取了5县(市、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抓改革推进落实情况汇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的实施意见》《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管理办法》《保山市万亿元投资项目规划》《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创新,同时也是我市创新农村土地流转机制、推进农业规模化发展的重要依托。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三权分置”的重要意义,全面领会“三权分置”的科学内涵,正确运用“三权分置”理论指导农村改革发展,妥善处理“三权”的相互关系,积极稳妥推动工作,确保2018年完成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颁证,2020年底前完成“三权分置”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工业是保山最大的短板,没有工业的跨越就没有保山的跨越。打破行政区划,集中优势力量规划建设“园中园”是市委推进工业聚集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重要载体、重点工程,有利于我们打造一个低税费成本、低交易成本、低生产成本、低行政成本、低社会成本的“五低”投资环境,形成工业聚集发展的先行区、试验区、创新区。要以人大决议的形式保障“园中园”建设的长期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推动“园中园”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发展轨道。
会议强调,当前,保山经济仍属于投资拉动型经济,要实现跨越发展必须抓投资,抓投资就必须抓项目。《保山市万亿元投资项目规划》是实现我市“十三五”规划目标的重要支撑和抓手,各级各部门要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发挥带头作用,认真制定好分年度项目推进计划,加强项目前期、加强要素保障、加强招商引资,确保规划项目落地落实,早日产生效益。
会议指出,完善律师制度是全面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各级政法机关要充分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律师的执业权利,为律师工作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进一步制定好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律师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律师执业保障机制,建设一支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为保山跨越发展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克服怕难、怕痛、怕险、怕亏、怕乱的消极心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改革决策部署上来,从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推动保山跨越发展出发,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在大事上作为,敢于担当、善谋实干、实事求是、锐意进取,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改革任务,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