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8-01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8-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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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会议主要议程及其它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调查组,对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采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和实地查看的方式进行,发出征求意见表148份,收回148份。共征求到各方面的意见建议8条,代表满意率达96.6%,比上年提高7.6%。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先期通过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及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了解民意,广泛听取意见,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以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重点,经过认真思考,共提出各类建议137件,按类别分为:农林水30件;交通42件;教科文卫17件;城建环保国土8件;其它40件。2017年3月15日召开交办会进行交办,其中,交由县人民政府系统办理130件;交由政研室办理5件;交由政法委办理1件;交由组织部办理1件。承办单位按办理时限要求认真解决落实,截止2017年6月30日,代表所提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在已办结的137件代表建议中,已落实解决的28件,占建议总数的20.44%,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解决的75件,占建议总数的54.74%,因条件限制或因其它原因只能以后解决的34件,占建议总数的24.82%。面商率和答复率均达100%。
二、主要成效和做法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落实代表建议办理责任。县人大常委会于人代会结束后,及时将137件代表建议向县人民政府进行了交办。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15日召开交办会,对办理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交办会进一步明确了办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程序、时限要求和重点督办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承办单位把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升到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作风、改进工作;有利于凝聚各方面智慧,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有利于汇集各方面力量,加快推动龙陵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认识高度。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把建议办理工作融入工作全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规范有序的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如:革家正代表提出的《关于组建公职律师队伍的建议》,C类。县司法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办理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所提建议虽然一时得不到解决,但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跟踪问效,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切实提高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认真交办建议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加大了在办理建议过程中的督办、协调力度,抓住重点承办单位和工作薄弱环节,采取多种形式督促办理工作。一方面,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跟踪督办。县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后,常委会确定了10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由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其余127件代表建议由常委会领导牵头督办。常委会领导率领工委人员多次对承办单位及办理情况进行实地督办,对能及时研究部署、积极协调解决代表建议的单位给予充分肯定;对办理责任不明、行动迟缓的单位给予批评督促。通过加大督办力度,提高了建议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如:王自能代表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龙山镇香柏河流域私挖滥采行为的建议》,A类。常委会李维用主任亲自督办此建议,通过与水务局研究分析后,水务局成立专案组,由分管领导带队,组织水政科、防洪办、质监站等人员实地勘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并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将出台全县河道管理办法。另一方面,县政府把建议办理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纳入中心工作综合统筹考虑,要求承办单位及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思考,实事求是地进行研究解决。对跨年办理的建议中承诺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各承办单位加强跟踪问效、续办续复,及时向代表反馈工作进展和解决落实情况。通过跟踪问效,使办理效果更加明显。
(三)注重面商,进一步畅通代表建议办理渠道。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过程中,坚持先面商协商后答复,在面商环节上执行“三个不允许”规定(即:领导不在不允许面商,情况不明不允许面商,协调不到位不允许面商),加强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全面了解代表所提建议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面商、座谈、调研、专题研究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畅通代表建议办理渠道,不仅做到“文来文往”,而且努力做到“人来人往”,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办理任务,收到了良好效果。如:王安林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龙山镇杨梅山片区道路基础设施立项的建议》,B类。县交通运输局建立健全接受、承办、督办、协调、答复、审核、代表意见反馈、立卷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和要求,实行“片区指挥部专人落实、办理结果规划股专门跟踪”的办理机制,按区域将代表建议划分为城区和乡镇两部分,县城区代表建议由局长负责办理,乡镇代表建议由片区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办理。
(四)强化措施,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解决率。各承办单位认真梳理分析建议提出的问题,深入基层和工作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集中解决了一批群众广泛关注的实际问题,提高了代表满意度。如:刘彩兰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勐冒河治理的建议》,B类。县水务局协同县河道整治组深入实地勘察、取证、发放法律文书,在开展大量深入细致工作的基础上,依法叫停源头3个矿山,叫停河道采砂点18个。又如:王建苹代表提出的《关于增加易地搬迁项目前期经费投入的建议》,A类。县财政在现有财力仅能保人员工资、保机构正常运转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前期支出。再如:杨海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拆除活人墓政策的建议》,A类。县殡改办于2017年3月将反复修改完善的《龙陵县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报送政府常务会及县委常委会审定,县人民政府于2017年6月13日出台了《龙陵县清理整治活人墓工作实施方案》。其中,常委会确定的10件重点督办建议,其办理结果为A类5件、B类5件,取得了明显督办实效。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通过调查也发现了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单位在办理工作中带有厌战情绪,缺乏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不多,工作力度不大,影响了办理质量。有的单位具体经办人员不落实、不稳定,不熟悉办理业务,工作脱节,甚至出现拖沓现象,错将“代表建议”写成“代表提案”。
(二)办理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完善。一是政府对承办单位的督促检查制度不够完善,督办措施不力。二是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制度不够健全完善,办理不够规范。部分承办单位责任不明确,未建立办理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过问少,分管领导未具体抓,办理人员缺乏责任心,接到交办事项后没有及时研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分解工作任务,未做到任务、目标、责任三落实。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答复格式不规范、办理结果分类不准确、立卷归档不健全、痕迹管理不到位的现象。三是个别承办单位缺思路、少措施,简单的以建议内容是否列入年初计划、有没有项目支撑等作为衡量解决问题的标准,未将办理建议与推动部门工作有机结合。
(三)重答复轻落实的情况不同程度存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解决实质性问题不够,满足于“文来文往”。部分建议答复针对性不强,存在应付了事的现象,有的答复过于原则、简单、笼统,缺乏说服力,没有针对代表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实质性的答复。有的单位答复代表时态度诚恳,具体落实中差距较大,未按答复意见上的承诺去抓落实,有的问题仍未解决,失信于代表。
(四)续办续复成效不明显,对跨年度的代表建议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少数承办单位只重视当年建议的办理,而忽视了跨年度代表建议的继续落实。有些单位领导和经办人员变动频繁,交接不到位,对答复中承诺解决的事项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落实不够,缺乏办理的连续性,使有些通过努力创造条件可以解决的问题也没有得到解决,挫伤了代表提建议的积极性。
四、办理工作建议
(一)深化思想认识,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将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监督,推动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思想上、工作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要以对代表、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办理工作的方式方法。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增强办理工作的主动性,不断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二)创新工作机制,保障建议办理取得实效。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形成科学完备、适用的制度机制体系。一方面,要在强化常委会领导抓重点督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代表联络机构建设,配备专门负责建议办理工作人员,密切与建议领衔人的联系,牵头检查督促每件建议的办理情况,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县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领导,强化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的职责,政府督查机构要把建议办理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议案机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和代表的沟通联系,抓实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有效落实专人负责、专题调研、定期汇报、征求意见等制度,严把交办关、协商关、答复关、质量关、催办关、落实关。要稳定承办人员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密切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全面提升建议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强化履职意识,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质量。一是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切实加强和改进代表的学习培训工作。二是扎实组织开展各项代表活动,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为代表提出更多具有针对性、惠民生和可操作的建议创造条件,争取每位代表在任期内都能提出一件较高质量的建议。三是改进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注重代表小组活动实效,将代表小组活动与代表建议工作相结合。代表小组通过有针对性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每年每个小组至少提出一件有质量的建议。
(四)加强跟踪督办,促进续办续复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将建议督办工作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建立全程督办制度,在进一步强化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各委室对口督办的基础上,密切与建议领衔人的联系,确保办理工作落到实处。政府督查机构要将建议办理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承办单位的每一件建议办理情况,特别要加强督查B类建议的续办续复工作,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办理过程中,对一些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民生的建议,要切实加大调研力度,掌握真实情况,并积极向上级反映和汇报,努力争取支持,切实提高问题的解决率。
(内容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