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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42-5-30/2016-082205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其他
发布日期
2014-01-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法院六成以上民事案件调解结案
2013年以来,龙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善调解、精审判、保民生”的民事审判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庭前、庭中、庭后,依照法律和相关政策圆满解决了一批事关农村社会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婚姻家庭、侵权、合同、债务纠纷。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89件,审结484件,结案率为99%,调解325件,占结案的67%。通过调解,最大限度地营造和谐氛围,减少不和谐因素,为龙陵和谐社会构建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法院 黄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