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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242-5-30/2016-0822039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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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4-01-02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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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新农合实现“四提高”
一是参合率连续10年稳步提高,达到了99.33%;二是筹资标准稳步提高,人均达到340元;三是报销水平不断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水平达到79%,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四是群众受益面不断提高,截至2013年10月,新农合共减免477万人次,补偿基金2.8亿元。 (县政府办 张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