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30/2016-082203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其他 | 发布日期 | 2013-12-02 |
文号 | 浏览量 |
(第1号)
为加强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管理,规范审批程序,促进村镇节约集约合理用地,改善人居环境,统筹城乡发展,有效指导好规划管理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保山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规定》、《龙陵县城市总体规划》、《龙陵县工园区总体规划》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省、市、县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决定举行《龙陵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审批实施办法(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起草的《龙陵县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审批实施办法(草案)》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3年12月17日在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行。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龙陵县县城规划区年满18周岁,与县城规划区规划管理审批有关或者关注此项工作的公民10至12人。
2.驻龙陵县城的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如第1、2项报名人数超过预定人数时,可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报名人中确定产生。
4.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相关部门推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或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并邀请产生。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人直接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领取报名表报名,办公地点: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联系人:段春荣,联系电话:6121029。
(三)相关要求
报名人应当认真填写报名表,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于2013年12月4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通过龙陵县政府网站和龙陵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第2号公告,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听证监察人、旁听人等听证参会人员名单。
特此公告
龙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