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30324-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3-03-24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3〕21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龙陵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深入开展慢性病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结合龙陵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人民健康为中心,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区行动、全民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坚持预防为主、防治
结合、中西医并重,发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提供全
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防治管理服务,推动疾病治疗向健康管理转变。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体制,完善慢性病防控工作体系,加强慢性病防治队伍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加大政策保障,强化健康生活环境建设,优化人居环境,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环境。引导全民参与,树立正确的健康观,提高群
众健康素养。全方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降低社会和个体风险,全面推动和促进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延长居民健康期望寿命,从而实现减少发病、减轻疾病负担、降低危害、促进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目标。
(二)主要指标
1﹒防控知识知晓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6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5%。
2﹒健康行为形成率: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和无烟学校覆盖率达100%;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本省平均水平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40%。
3﹒慢性病知晓率:30岁以上人群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人群糖尿病知晓率≥55%。
4﹒慢性病管理率:35岁以上高血压患者管理率达到70%;35岁以上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达到70%。
5﹒慢性病控制率:高血压患者血压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顺利推进,成立龙陵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永标 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刘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 琦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书记
王世龙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闻自东 县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赵剑波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晓飞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孔富能 团县委书记
杨彩焕 县妇联主席
匡云彩 县残联理事长
丁吴翔 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杨 磊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
杨晓磊 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局长
余自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杨家万 县公安局副局长
尹世晓 县民政局局长
杨永相 县财政局局长
范龙彬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局长
线正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赖永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匡家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段耘书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羊 霞 县统计局局长
张睿玲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钟天阳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赵胜学 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洪家奇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白杨青 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总经理
祝建华 中国联通龙陵分公司总经理
刘 庄 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总经理
杨 臻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思博 镇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饶秀明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段春荣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毅 腊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春艳 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启强 象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家胜 平达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正涛 勐糯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正乾 木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王世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全县慢性病防治工作规划、方案和措施,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防治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重大问题,督导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负责成立由有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技术指导专家组,负责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负责起草慢性病防控有关政策,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出台。
四、职责分工
(一)共同职责。各单位要明确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单位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好职工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宣传发动和教育,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各单位要落实工间操健身制度,每人每天不少于20分钟,定期为职工提供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主动发现高危人群和患者并实施归口管理。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室内工作场所区域禁烟工作。共同做好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酒店、健康小屋、健康街区等健康支持性环境的建设。
(二)县委办公室。将示范区创建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有关单位年度目标和绩效考核管理。
(二)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对示范区创建工作中有关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县委宣传部。负责制定符合龙陵实际的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传播计划。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定期宣传制度,制定媒体传播计划,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主题宣传,普及慢性病防治知识,引导市民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主流大众媒体发布禁烟广告。
(四)县总工会。督促全县各级工会组织,积极维护职工的健康权益,督促各类单位定期组织职工体检,督促有条件的单位建立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提供体格测量的设备。组织职工开展运动会等各种形式的健身活动,参与组织群众性集体健身活动。督促各单位为职工提供健康安全的生产、工作环境。协助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如健康主题公园、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等)示范创建工作。
(五)团县委。负责在共青团团员、青少年中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共青团团员、青少年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六)县妇联。负责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在妇女群体中开展慢性病防治知识讲座,组织妇女同志参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督促企事业单位提供女职工健康体检。
(七)县残联。参与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工作,出台残疾人医疗救助具体措施。
(八)县红十字会。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活动。对慢性病困难家庭开展救治救助活动。
(九)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纳入全县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十)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负责指导推进社会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协助县卫生健康局推动慢性病防控平台的信息化应用。促进慢性病防控有关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
(十一)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和“健康学校”创建工作,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开设健康教育课程,普及慢性病防控知识。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知识宣传,适时举办合理膳食、口腔保健等知识讲座。做好本系统无烟单位创建、禁止学生吸烟等工作。结合学校实际配备适当设备,以医务室为中心,设立学生、教师健康保健自测室(角)。组织开展学生体检,配合卫健系统开展学生患龋率调查和儿童窝沟封闭项目。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工间操健身制度,组织和指导全县集体健身运动工作,鼓励群众广泛开展健身活动。加强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科学指导,公共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组织开展多部门参与的群众性集体健身活动,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建设村(社区)15分钟健身圈,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
(十二)县公安局。提供龙陵县居民户籍准确信息。配合卫健部门开展死因监测漏报调查和肿瘤登记工作。
(十三)县民政局。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相融合。
(十四)县财政局。将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提供示范区建设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保障县疾控中心的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
(十五)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加强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强化环境污染综合治理。
(十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健康街区和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将公共区域合理设置群众健身场所、户外广告牌宣传栏和健康教育活动室列入城乡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做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管护好公园、广场、公厕,维护好县城环境卫生秩序。配合县卫生健康局每年在大型广场开展“卫生日”系列宣传活动。
(十七)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在各客运站(点)设立宣传专栏,开展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在公共交通工具内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十八)县农业农村局。积极组织健康农产品生产和流通。
(十九)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配合住建部门开展健康步道、健康社区、健康主题公园、健康小屋等建设工作。负责在景区景点开展慢性病防控和健康知识的宣教活动,配合卫健部门在星级酒店中创建健康酒店。
(二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做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络员会议(每年至少4次),对慢性病防控业务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定期组织有关领域专家,检查、督导和评估示范区创建工作。配足配强示范区慢性病防控专职队伍,指导和参与居民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的建设工作。负责对高危人群的监测和干预,落实患者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起草、填报各类报告、表册,并提出全县慢性病防控策略。组织开展健康教育,负责提供健康教育资料模板和核心信息,制作、印发慢性病防控有关宣传资料。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防控工作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村(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相融合。
(二十一)县统计局。负责做好群众对辖区慢性病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调查,形成相关评价报告。
(二十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出台推广食品营养标签有关政策,督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执行有关食品营养标签的规定,提高群众食品营养标签知晓率。积极创建“食品加工示范企业”。负责做好慢性病防控药品的监管,开展“示范药店”创建。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开发和生产低糖、低脂和低盐等有利于健康的食品,开展健康街区、健康食堂和健康餐厅/酒店创建。负责组织大型商场、超市配合卫健部门开展食品卫生宣传活动,协助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单位”活动,积极创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商场(超市)”和“无烟超市”,参与开展减盐减油减糖专项行动。
(二十三)县医疗保障局。制定和完善城镇慢性病医疗保障政策,建立补偿机制。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
(二十四)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示范区创建过程中的相关行政执法,维护县城秩序,配合做好健康街区建设。
(二十五)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中国联通龙陵分公司、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和优势,免费或低收费开展慢性病防控知识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及技能的宣传普及。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
(二十六)各乡镇。负责制定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计划,对村级健身场所、健康教育活动室和宣传栏的建设进行指导,督促村(社区)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协助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支持性环境(健康主题公园、健康村/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酒店、健康小屋、健康街区)的创建工作。负责辖区内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督导落实,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开展好慢病与营养、慢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居民健康档案建设、健康教育等工作。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积极开展慢性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开展健康社区占辖区社区总数的30%以上。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3月1日—3月31日)。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做好创建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4月1日—2023年6月30日)。各乡镇、各单位对照创建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推进落实慢性病防控措施,共同提高全县慢性病防控水平。
(三)自查迎检阶段(2023年7月1日—7月31日)。对照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标准,组织开展全县慢性病防控工作情况自评,发现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整改工作。提交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申请,接受国家检查验收。
(四)长效巩固阶段。巩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以示范区创建指标为标杆,确保创建工作常规化。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慢性病防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创建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最大程度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群众身体健康。
(三)协同配合,齐抓共创。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标准,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创建工作合力。
(四)规范指导,强化督查。县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督查指导制度,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适时通报督导结果,确保全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龙陵县创建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