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2-0318008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2-03-18 |
文号 | 龙政办发〔2022〕12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2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明确了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为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责任分解方案》(以下简称《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升政治站位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全面有效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县人民政府确定了13项支撑性指标、35项主要任务、56项重点保障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五届二次全会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继续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把完成《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要求的政治任务,作为推动龙陵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大职责,主动担责履责,确保落地见效。
二、明确职责,狠抓工作落实
《任务分解方案》中明确了各项工作的责任(牵头)领导、主责(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各主责(主办)单位按照“系统化、项目化、具体化”原则,牵头研究,认真分析,及时主动联系协办单位,逐项倒排工作时间表,将全年任务分解到季、阶段性任务分解到月,工作任务细化到岗、具体到人,认真制定详细、可行的工作方案。各协办单位要根据职能职责和有关工作要求,主动配合主责(主办)单位加强组织实施和协调服务。各乡镇、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慢走一步、差之千里”的忧患意识和“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研究谋划,细化、量化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逐项抓好任务落实。
三、严格督查,强化问效问责
县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督查组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并上报县级分管领导及时解决。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对各自负责的工作任务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同时要定期、不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因认识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工作进展缓慢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完不成任务目标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主责(主办)单位要围绕所负责的具体工作,认真制定详细的工作落实方案,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县政府督查室,并分别于2022年7月20日和2023年1月20日前将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全年工作完成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督查室(报送格式见附件4)。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