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0930009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20-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0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收官之年,是开启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进程的关键之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持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助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助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加大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全面公开市场监管规则标准,实现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全面优化办事流程,根据“放管服”改革进程,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执行情况,集中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加大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
政府权责清单、通办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最多跑一次”和“零跑腿”事项清单、政务服务“好差评”、营商环境“红黑榜”、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市场主体和个人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和“一部手机办事通”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透明度。提高经济政策执行效果和发布质量,加强对基层一线政策执行人员的政策解读培训,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经济政策在实际执行环节不遗漏、不走样,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二)加大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条例》法定义务,加强公共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各单位负责人带头主动发声,帮助群众及时了解有关工作动态、医疗救治情况,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推进疫情防控资金物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复工复产复学疫情防控信息,全方位解读国家、省、市支持疫情防控保供、企业解难纾困和复工复产复学等重要决策部署,推动各项政策全面落地见效。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三)加大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加大“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落实《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情况、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衔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搬迁、脱贫成效等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饮用水水源地问题保护、长江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土壤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处理等信息公开。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金融运行监测、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四)加大推进民生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城市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五)加大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强化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加强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公示执法信息。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建立健全执法决定信息公开发布、撤销和更新机制。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及时从信息公示平台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
二、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一)加强重要政策解读。围绕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积极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政务热线、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和平台,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互动能力。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是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入园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响应预案,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三)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市要求,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按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按后续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更新发布。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20年10月30日前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通等功能。加强专栏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切实解决政府网站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错链死链暗链等问题,彻底消除“僵尸”“睡眠”网站。不断提升龙陵政府网站平台管理功能,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功能。全面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和多链路接入升级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二)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全面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五、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一)加强组织领。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场地、经费等工作要素保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注重学用结合。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单位年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严格落实《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流程标准化,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认真梳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对症破解,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督促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各乡镇、县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本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1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将把“回头看”工作和本要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年度考评。
附件: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附件
龙陵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
1 |
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
围绕“六稳“六保”,抓紧抓实各项公开工作。 |
围绕“六稳”“六保”工作,全面阐释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各项政策举措及效果,提振市场信心,释放更多积极信号,加强舆论引导,为实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2 |
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及时全面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执行情况,集中公开企业开办、施工许可、财产登记、跨境贸易、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等方面的政策文件、服务举措,加大市场主体许可经营事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清单、政府权责清单、通办事项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公共服务清单、跑动次数清单、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社会信用等信息公开力度。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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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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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
加大推进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 |
及时准确公开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多形式解读、多渠道发布有关复工复产、复课复学以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举措,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加大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和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公布公共卫生、事故灾难、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 |
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4 |
推进“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 |
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持续加大“两不愁三保障”大排查问题整改情况、落实《云南省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百日提升行动方案》情况、乡村振兴有关政策衔接及实施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推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产业扶贫项目、易地搬迁、脱贫成效等脱贫攻坚领域信息公开。 |
县扶贫办、县财政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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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公开生态环境质量、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信息,做好工业污染治理、扬尘污染防控、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整治、“散乱污”企业整治、饮用水水源地问题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土壤环境治理、垃圾分类处理等信息公开。 |
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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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大宏观调控政策执行、财税政策、房地产市场调控、金融运行监测、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相关政策措施及执行情况。 |
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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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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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抓好重点领域主动公开 |
加大推进改善民生福祉政府信息公开 |
加大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城市规划建设、民族文化传承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深化医疗服务、疫苗监管、药品安全等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
县发改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社局、县卫生健康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8 |
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 |
按照“谁执法 谁公示”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规范执法信息公开,强化事前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规范事中依法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公示,加强事后及时公开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果等信息。 |
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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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
加强重要政策解读 |
围绕2020年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六稳”“六保”等重点工作任务,聚焦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出台的重要政策措施,着眼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多渠道开展权威解读,重点解读执行标准和范围、惠企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关键内容,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政策信号正确释放。积极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三同步”制度。 |
政策文件的牵头起草部门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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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强化政策解读发布、回应群众关切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舆情的回应工作。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11 |
建立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政务服务”好差评、“12345”市民热线、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政务新媒体等渠道,提高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集和反馈能力。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政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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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强化政务舆情精准回应,密切跟踪市场对政策的反应,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和处置,特别是对卫生防疫、公正监管、房地产市场、招生入学、社会保障等热点领域,以及企业和市民创业办事的堵点痛点问题,要及时有效回应,澄清模糊认识。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权威声音,在5个小时内作出首次回应,正确引导舆论,维护政府形象和公信力。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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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推动重大决策预公开 |
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明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的范围、程序、方式及有关要求,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构建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及时公布意见收集及采纳情况。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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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
14 |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 |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要求,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按时间要求完成本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编制工作,并按后续相关要求,及时在政府网站等平台更新发布。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15 |
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
依托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2020年10月30日前建成统一名称、统一格式、规范设置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和展现方式,完善数据检索、下载和互联互通等功能。加强专栏管理,及时、准确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并动态更新。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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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
巩固政府网站集约化整合和域名清理工作成果,加强网站开办整合流程规范,全面落实网站名称、域名、标识、标签设置等要求规范。建立健全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加大网站普查检查工作力度和频次,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切实解决政府网站错字别字、严重表述错误、空白栏目、错链死链暗链等问题,彻底消除“僵尸”“睡眠”网站。不断提升龙陵政府网站平台管理功能,加强统计、分析、监测功能。全面完成县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和多链路接入升级工作,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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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
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 |
全面清理整合政务新媒体,对不符合运营规范、难以继续运营的尽快清理整合,并及时在“云南省政务新媒体备案登记系统”进行备案,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分级备案制度,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落实专人管理、运营和维护,集中力量做优做强主账号,统一信息来源、统一发布口径,构建信息同源、分发同时、资源同享、服务同根的政务新媒体矩阵。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18 |
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
加强组织领导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人员、场地、经费等工作要素保障,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工作人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扎实推进公开工作,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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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
注重学用结合 |
认真学习贯彻《条例》,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各单位年内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实现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全流程标准化,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认真梳理《条例》贯彻落实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对症破解,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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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任务 |
具体要求 |
牵头单位 |
协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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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强化工作保障和监督 |
狠抓督促落实 |
对《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22号)部署的各项工作,开展“回头看”,逐项对照自查落实。各乡镇、县级各有关单位要把本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办室将把“回头看”工作和本要点落实情况一并纳入年度考评。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县直及驻龙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