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0-0122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20-01-22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卫生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龙陵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

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全力推动健康龙陵建设,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按照上下联动、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保持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成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参与、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一体化管理和发展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

(二)医共体内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全县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切实降低县外转诊率,确保医保基金的有效利用,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得到合理控制,形成“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康复在基层”的就医新模式,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率达65%以上、县域内就诊率达90%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明确定位。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全县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强化政府办医责任,落实财政投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坚

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防治结合的功能定位,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原则上保持不变。

(二)权责明确,分工协作。医共体牵头单位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持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整合县内医疗卫生资源,推进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共享,促进县级医院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乡村。进一步完善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县乡村一体化管理,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四)创新机制,群众受益。坚持以居民健康为中心,优化服务流程和体验,逐步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强化基层医疗机构的居民健康“守门人”能力,推进医共体建设与预防、保健相衔接,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五)中西医并重,协同发展。坚持中西医协同协作,实现资源整合、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医共体中,充分体现中医药的特色和优势,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在治疗重大疾病中的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三、工作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县内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整合县乡医疗卫生资源

根据全县医疗卫生机构的设置、现状和布局等情况,组建由县人民医院牵头,县中医医院协同,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参与,10个乡镇卫生院及所属村卫生室为一体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共体保持“八个不变”:政府办医主体责任保持不变、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保持不变、医共体成员单位法人资格保持不变、单位性质保持不变、基本功能定位保持不变、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保持不变、人员身份保持不变、人事关系保持不变。

2.加强乡村一体化管理

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乡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健康局委托负责辖区内乡村医生业务指导和管理,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由乡镇卫生院负责为乡村医生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严格乡村医生准入和退出机制,提升乡村医生学历,保障乡村医生待遇,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的管理,实现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以机构、业务、人员、药械、信息平台、财务、绩效考核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3.完善医疗卫生资源集约配置

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实行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医共体实行药品耗材统一管理、统一用药目录、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支付货款。合理有效利用卫生资源,提高医疗效率和基层首诊能力。加强医共体内部床位、号源、设备的统筹使用,进一步贯通服务链,实现资源共享。

4.加强信息化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化建设对医共体的支撑作用。在牵头医院建立心电中心、医学影像中心、检查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病理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后勤服务中心等,为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提供一体化服务。加强质量控制,实现互认检查检验结果。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促进医疗资源贴近城乡基层,以县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下辐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上与城市三级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对接,认真贯彻落实远程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可持续发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共享,在牵头医院建立医共体卫生健康大数据中心和县域数据库,进一步整合疾控、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形成运营指标分析、电子病历、绩效、人事、财务、居民健康档案、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卫生监督等系统互融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和增强对医疗健康信息化的获得感,有效提升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

(二)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推进管理体制改革

组建龙陵县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管理委员会(县医管委),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有关单位领导任委员。县医管委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处理县医管委日常事务,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县医管委有关单位抽调。县医管委主要负责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制订医共体领导班子成员选拔、任免原则和程序,明确医共体内统筹使用资产的核算、调配、使用规则等,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

组建医共体理事会,实行在县医管委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理事会是医共体的议事决策机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解决医共体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2—4名,理事长由牵头医院院长兼任。在牵头医院独立设置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医共体理事会的日常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考核方案和远期发展规划,组织协调医共体内各职能部门工作,按医共体章程及管理规定对成员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办公室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医共体内统筹抽调。医共体内组建人事绩效、医保、财务、信息、医务科教、后勤设备、健康促进慢病管理等部门,由牵头医院有关部门主任兼任中心负责人,人员根据需要从各医共体成员单位抽调,定期召开例会,规范管理促进工作。

组建医共体监事会。在县医管委的领导下,负责监督工作。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若干名。监事会主席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兼任,监事由卫健、审计、人社、财政等部门分管领导兼任。具体负责监事会日常事务工作。

医共体各单位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龙陵县县域医共体XX医(分)院”牌子。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

建立医共体人事任免提名机制,确保决策高效执行。按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要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领导班子由县医管委提名推荐,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民政府颁发聘书任命。乡镇卫生院长、副院长由理事长提名,报县卫生健康局按组织程序选拔任用。

建立人员柔性流动机制,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加快推进编制管理改革,实行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编制分别核定、由医共体统筹使用的制度。医共体内统一调配医技等资源,发挥现有资源的最大使用效率。医共体内建立卫生专业人才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牵头医院要有计划的将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的医务人员下派到乡镇卫生院执业,以充实卫生院的服务力量,乡镇卫生院也要选派人员到牵头医院轮岗、培训等,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基层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医务人员在医共体内的各医疗机构执业,可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严格执行县级医院医务人员职务晋升之前累计到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年的工作要求。

3.推进薪酬制度改革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保障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通知〉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10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财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社〔2019〕154号)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5号)要求,根据“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在合理核发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基础上,允许统筹好事业发展和人员激励的关系,取消人员支出比例不超过40%的限制,结合实际确定人员经费支出”等内容,推广龙陵县人民医院托管勐糯镇中心卫生院的成功经验,医共体内推行“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实行统一的绩效分配模式。年末收支结余为正数的医疗机构,在人社及财政部门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的基础上,按规定提取有关基金后,取消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绩效发放的比例限制,建立绩效逐年增长机制,以提高医疗机构发展内生动力和促进医共体建设的可持续性。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核定方式和程序,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改革完善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9〕35号)执行。

4.加强财务管理

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加强医共体的内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为保障医共体机构正常运转,医共体成员单位按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管理费,纳入医共体专户统一管理,专项用于医共体建设。为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资金管理,医共体开设独立的银行专户。

(三)促进群众减负和医疗机构提质增效

1.强化医疗服务能力

加强医共体成员单位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牵头医院要结合服务人口、医院规模、服务能力等方面因素,针对不同乡镇卫生院的特点,“量身定制”发展方向和帮扶措施,进行个性化管理。对于具备一定能力的中心卫生院,鼓励牵头医院临床科室通过领办相应科室或者设立专家工作室的方式下派医疗技术骨干,帮助其开展与能力相匹配的手术项目。针对一般乡镇卫生院,要由牵头单位调配人员、设备,帮助开展诊疗服务,满足当地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的需求,同时要注重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的帮扶提升。

到2020年底,乡镇中心卫生院至少能开展100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其中60种病年诊疗量应大于50人次,另外40种诊疗量应大于20人次;其他一般乡镇卫生院至少能开展60种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其中40种病年诊疗量应大于50人次,另外20种诊疗量应大于20人次。巩固好全国基层中医药先进县的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全县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乡镇中医馆建设,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鼓励县中医医院领办乡镇卫生院中医及康复科,提升乡镇卫生院对下转患者的康复治疗能力,实现2020年底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诊疗量占诊疗总量的30%以上。

2.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明确医共体内县、乡镇两级疾病诊疗目录,加强医疗质量监管,牵头医疗机构承担医共体内成员单位的医疗质量监管,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

(四)推进医防有机融合

1.搭建医防融合管理运行平台

牵头医院要牵头建立健康管理中心。开展以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健康咨询、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专业技术指导、预约诊疗、双向转诊、下转患者医疗服务跟踪指导、出院患者健康状况跟踪等服务,提供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一体化服务。

2.建设双向转诊便捷通道

建立县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便捷转诊通道,根据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和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医共体内要明确各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清单、病种下沉及慢病管理等措施,严格落实疑难危重病例由乡镇卫生院向县级医院上转,康复期及慢病病例由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下转的双向转诊机制、急慢救治机制,引导患者“因病适医”,在基层首诊。细化转诊流程,建立患者配合、运行通畅的双向转诊渠道,乡镇卫生院需上转的患者,县级医疗机构为其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建立医共体各专科疾病外转专家组,医共体内外转患者需专家组讨论,组长签字认定后方可按正常转诊,切实降低县域外转诊率。

3.做实做细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等重点疾病防控,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疾控中心要在医共体内发挥好作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三级预防和连续管理。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充分利用医共体内技术资源,将县级医疗机构专科医生作为技术支撑力量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建立以家庭医生为主体、全科专科有效联动、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模式。县级医院要为签约居民开通转诊绿色通道,对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优先接诊,提高签约居民获得感。

4.探索实践医防融合新模式

医共体要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探索实践将公共卫生机构能承担的工作直接交由其承担。建立公共卫生机构融入医共体发展有关考核评价体系,允许县疾控中心和县妇幼保健院将购买服务收入进行内部绩效分配。探索“医体结合”“医教结合”“医养结合”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鼓励医共体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调动医务人员参与健康促进与教育的积极性。

(五)建立利益调控机制

1.进一步发挥医保经济杠杆作用

全县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体打包付费试点工作,促进医共体内由医疗为中心逐步向健康为中心转变。在现行基本医保政策不变的前提下,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总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实行“总额预算、按季预拨、年终结算”管理,将核定的医保基金统一打包拨付给医共体专户,在确保按政策规定和医学原则提供合理医疗服务的前提下,打包资金使用率在90%(含90%)以上的,结余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其中40%作为医共体下年度结余指标,60%由医共体成员单位按规定制定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同意后用于医疗事业发展;使用率在90%以下的据实拨付,结余资金不予留用。医共体继续实行DRGs付费、单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等支付方式管理。通过支付方式改革倒逼医共体规范诊疗行为,主动做好健康管理和疾病诊治,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2.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

县医管委以县级医院医疗资源下沉情况、基层诊疗占比、双向转诊比例、医疗质量和费用、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居民健康改善等内容为重点,制定与医共体组织方式、运行模式相匹配的考核办法,开展医共体年度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和医共体负责人任免等挂钩。完善医共体内部考核管理,考核结果与各成员单位的医保资金分配、人事调整、医务人员岗位聘用、职称评聘和薪酬待遇等挂钩。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开展调研论证(2019年10月—11月)。

(二)第二阶段:制定县级方案(2019年12月)。

(三)第三阶段:组织实施(2020年1月起)。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抓实党建。加强党的领导,切实加强公立医院党组织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水平,要发挥好抓业务工作的党建引领作用,强化领导责任,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织负责人及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做到管行业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管行业要管行风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医共体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推进医防有机融合的具体举措,也是合理配置城乡医疗资源、缓解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有效途径。各乡镇、各部门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刻认识到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的重要意义,真正把这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解放思想,明确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大胆实践创新,积极探索符合龙陵实际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实施路径。

(三)精心组织,科学实施。医共体建设启动后,医共体理事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认真对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制定医共体章程,根据章程形成行政、人事、财务、业务等具体管理方案,提出管理制度和措施;组建工作体系,建立工作机制,制定有关配套管理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医共体的建设。

(四)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建立部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过程中重点指标的监测评估,检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成效。协同推进药品供应、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人事薪酬等方面的改革,形成改革合力。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做好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编制总量核定工作;县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完善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补偿激励政策;县人社部门按照上级政策规定,负责调整完善人事薪酬制度,指导医共体制定人员柔性流动及调配方案,建立与医共体建设相适应的激励政策;县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和参保居民待遇落实等,对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管;县卫生健康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检查,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中的困难问题;各医疗卫生单位要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履行协议,建立工作责任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医共体建设及管理工作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五)加强宣传,强化培训。加强对开展医共体建设有关政策的宣传,争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大力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及时总结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深入挖掘和培育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与国家及省市对于县域医共体的运行要求及管理规定相违背或冲突的,遵照上级要求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