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18-1106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办发 | 发布日期 | 2018-11-0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云农种植〔2018〕60号)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龙陵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兴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 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亚非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匡建国 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亮亮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张志恒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双连发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加贵 县农业局副局长
赵剑波 县政府新闻办主任
邵来菊 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朱宏斌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杨海峰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
杨 玲 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德顺 县财政局副局长
范凤刚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羊 霞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陈国和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王尚全 县扶贫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王亮亮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双连发、县农业局李加贵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县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抽调。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统筹协调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有关工作,加强组织动员和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定期收集、上报我县“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完成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