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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30/2018-041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办发 发布日期 2018-04-10
文号 龙政办发〔2018〕12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一季度运行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全面推动龙陵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18年一季度全县政府网站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情况检查。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8年一季度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政府网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一季度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71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龙陵实际,我县于20178月,陆续对各乡镇各部门政府网站进行了整合提升,形成了服务优化、标准统一的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各部门统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提供服务。

2018年一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433条,其中动态信息778条,公开信息655条(发布情况见附件);“来信留言”栏目收件36件,按时办复35件(331日收到的1件于42日办复,未纳入统计),办复率97.2%,内容主要涉及城建、教育、民生、产业咨询等方面;网站总访问量22.8万次,除省内用户外,大部分访客来自北京、上海、天津、广东等地,主要浏览终端(操作系统)Windows、Android和iOS分别占71.4%、22.4%和5.1%,其他类型终端占1.1%。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大部分单位发布信息审核把关不严,领导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关键词语错字、别字、漏字情况比较突出,发布信息中存在死链、错链,造成网站可用性降低。龙江乡、县林业局、县民宗局发布的信息中存在重大错误,直接导致县政府门户网站被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2018年一季度不合格网站。县环保局发布信息所含附件存在链接失效,造成县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维护工作被扣分。大部分单位存在整改问题“见子打子”“应付差事”现象,同一类型错误重复发生。

(二)栏目更新不及时。一是对网站维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大部分单位对网站管理和公开工作仍然处于“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的境地,没有真正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只为应付而搞“一锅煮”“一刀切”“一阵风”,栏目不更新现象时有发生。经多次催促提醒后,进行“一阵风”式突击补发,然后又放置不管,如此往复,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从一季度抽查情况看,龙山镇、平达乡、县地震局、县移民局长期不更新情况比较突出;碧寨乡、象达镇、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园区办、县政务局突击更新情况比较明显。二是业务不熟悉,存在内容错发、混发现象。从平时的工作开展情况看,普遍存在对公开政策的不学习不掌握或学习不深不透,对本单位公开范围不知晓不明白的现象。业务人员对具体信息分类不清,对网站栏目结构研究不透,时常把公开类信息发到了动态类栏目,没有按照本单位的公开目录进行分类规范发布。

(三)来信留言办理不严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来信留言”栏目是政府“听民意、解民忧”的互动交流平台,发挥着畅通政民交流桥梁的作用。在一季度的检测中,绝大部分单位能够及时办结来信留言,但普遍存在“重回复、轻落实”的应付心态,在规范办理、注重适用、跟踪回应方面仍需强化。

(四)专业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以政府网站为第一平台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的系统工程,从平时的工作开展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人员兼职,甚至还交给临时人员负责,网站(栏目)维护、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精细化和专业化水平普遍不高,专业队伍和业务素养亟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健全落实常态化监测机制。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加强对公开发布、联动转载信息审核的制度执行,严格按照“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发布信息常态化监测,按照330日培训会议统一的发布标准规范发布,多措并举,层层把关,保障发布信息质量,杜绝错字、别字、漏字情况,坚决杜绝事关政治性、原则性的重大错误。

(二)规范栏目管理,丰富信息内容。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维护好本单位栏目(网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所涉及的职能职责部门要严格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0号)要求,丰富栏目内容,共同维护好专栏。各单位自行申请开设的专题专栏也要认真做好维护管理工作,对不按要求维护管理的,将坚决予以关闭,因栏目关闭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开设单位承担。

(三)重视来信留言办理,提高互动回应水平。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民来信留言办理工作,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办好来信留言、解读回应等互动交流栏目。对有效的来信留言,应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杜绝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四)高度重视网站安全工作,保障信息安全。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做好帐号安全、信息安全、网站安全等工作。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维护平台部署在国家电子政务外网保山市级节点上,维护帐号信息安全事关全局,各单位要加强检查、密切关注,遇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确保本单位栏目(网页)运行安全可靠,维护政府网站良好形象。

各乡镇、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政府网站普查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有效措施逐项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于2018415日前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县政府办公室。龙江乡、县林业局、县民宗局要针对此次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我县的问题认真查找错误根源,深刻进行自我检查,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并将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情况一并报送。4月份的网站常规监测,将重点对此次通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到位、问题仍然突出的单位,将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因本单位栏目(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县政府门户网站被上级通报的,也将视具体情况启动问责机制对有关负责人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并对年终考评中责任单位的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联系人及电话:郭翠琼、李洁琳,6121855


附件: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一季度信息发布统计表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48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陵县政府门户网站2018年一季度信息发布统计表


序号

单  位

发布数量(条)

备  注

动态类

公开类

1

龙山镇

17

26


2

镇安镇

43

13


3

龙新乡

20

18


4

龙江乡

15

10


5

腊勐镇

32

24


6

碧寨乡

23

15


7

象达镇

41

11


8

平达乡

16

8


9

勐糯镇

26

21


10

木城乡

27

33


11

县文广局

8

5


12

县发改局

25

52


13

县工信局

15

5


14

县教育局

20

11


15

县民政局

27

38


16

县财政局

21

70


17

县住建局

13

14


18

县司法局

23

10


19

县卫计局

13

11


20

县林业局

56

9


21

县民宗局

10

3


22

县市场监管局

24

13


23

县交通局

21

8


24

县水务局

10

19


25

县农业局

22

3


26

县黄龙玉办

21

4


27

县国税局


4

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8

县地税局


24

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29

县公安局

20

15


30

县国土局

4

17


31

县安监局

6

2


32

县园区办

14

3


33

县环保局

9

11


34

县招商局

6

4


35

县人社局

10

21


36

县委编办


0

涉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37

县审计局

19

48


38

县统计局

24

11


39

县供销社


0


40

县地震局

11

2


41

县档案局

13

5


42

县移民局

2

4


43

县扶贫办

7

8


44

县政务局

14

10


45

县总工会

17

5


46

县石斛研究所

13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