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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1113-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发 发布日期 2023-11-13
文号 龙政发〔2023〕76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龙陵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保山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保政发〔2023〕3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形势下龙陵气象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驱动、需求牵引、多方协同,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立足气象行业,围绕2021年7月8日发布的《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目标纲要》),全方位保障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二)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目标纲要》提出的“云南绿色发展示范县”“保山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县”“云南高原特色农业品牌样板县”“滇西边境旅游目的地”“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等目标要求,通过对气象事业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人工影响天气、自然灾害监测和防御、气象服务智慧化、防雷安全监管、气象对“三农”等跨行业服务、气候资源评估论证、气象灾害调查评估、气象行政管理和执法、人才培养和激励、台站基础能力等多方面提质增效,以气象高质量发展服务全县国民经济社会发展。

力争到2025年,气象业务、服务、管理和科技创新的能力不断提升、体系更加健全,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化管理更加健全和规范,气象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力争到2035年,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以业务更加智能化、服务终端更加智能化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逐步补充气象观测站点,减少灾害监测盲区。夯实气象在“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机制等工作中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结合省、市、县“1262”精细化预报预警机制至少精细到“乡(镇)”级的预警精度要求,减少全县气象数据“盲区”、弥补预报预警客观基础数据,优先在木城、平达、龙新3个乡镇补充建设能观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雨量、气压的6要素自动气象站。通过推动站点建设,将全县地面气象观测站站网间距由目前的5—30千米,以中、北部为重点,逐步完善至5—10千米。(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2.持续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联动能力。继续推动实施精细化山洪泥石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系统建设;持续提升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监测预警体系;持续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推动建设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推动预警信息在广电、应急广播、融媒体的传播力度;持续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及成果应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3.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推动压实各级各部门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把应对极端天气融入城乡发展有关重大规划、重大工程、重大战略;推动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乡(镇)级修订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发布规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措施,落实“高级别叫应”和叫应、叫醒工作举措;加强应急演练、科普宣传;参加地方防灾减灾演练,加强工作融合。(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龙陵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

4.争取支持,保障各气象站点运行正常、气象信息发布顺畅,具备一定数量的气象设备零配件;争取一套6要素移动式应急气象自动站。(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5.夯实气象台站基础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支持,实施基层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加强气象台站运行环境建设,开展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和业务平台、系统建设升级;争取对北斗通讯系统进行更新优化;加强气象台站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不断改善气象台站工作生活环境,保障和提升基本供电、供水能力,推进气象台站高质量现代化建设;加强气象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网信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中国移动龙陵分公司、中国电信龙陵分公司、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龙陵县润民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二)巩固提升业务基础 优化工作成效

6.继续实施观测业务标准化行动。以龙陵国家基本气象观测站为重点,落实“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化、工作标准化、流程制度化”要求,实现数据采集、处理、传输,标准化管理,促进国家级站观测工作优质高效;对全县范围内,依托“综合气象观测业务运行信息化平台”,适时掌握全县观测站点运行和报文传输情况,适时监测并报告气象实况、及时指导设备年度检测和维护维修,推动全域观测业务,制度化、标准化。(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7.持续完善精准预报预警系统。依托人工智能交互、大数据、互联网等平台和信息工具,使用“云南省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平台”等推进预报业务智能化;争取暴雨预警准确率向90%以上提升;雷电、暴雨等预警信号的时间提前量向45分钟以上提升;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对流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趋势。(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成效。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科学高效精准协调联动机制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以科学作业、精准作业、安全作业为底线,落实空域申请协调机制,强化作业基础实力。优化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布局,提高作业站点利用率和安全管理水平,推进全县作业站点标准化改造。逐步推进火箭、高炮等作业装备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改造和列装,逐批淘汰落后和老旧装备。推广使用高效、安全、绿色作业弹药,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能力现代化建设;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统筹用好事业编制、委托购买技术服务等措施,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强化安全技术培训,配强骨干力量。推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逐步向护林防火、农业抗旱增雨、生态环境保护、蔬菜瓜果增产增收等领域拓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山烟草龙陵分公司)

9.实施气象信息安全防护行动。加快推进国产高精度、智能化气象探测装备迭代更新,提升关键信息系统基础设施防护,全面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要求,确保气象数据资源、信息网络和应用系统安全;做好气象业务系统与气象大数据云平台的对接和融入,逐步构建“云+端”业务形态;落实部门、行业间气象数据汇交管理制度,推动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委网信办、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水务局)

(三)多维发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10.稳步提升全县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推动气象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协同发展的成效更加突显,结构优化、功能先进的气象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提升,服务精细化程度更高。实施精细气象服务行动,推动智慧气象服务向智能研判、精准推送方向发展,促进气象信息、气候资源在经济社会各领域、人民生产生活各方面高效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1.实施气象为农高质量服务行动。加强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提高农业气象灾害防控能力,提升粮食生产过程气象灾害精细化预报和粮食产量预报服务能力;强化气象、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间协同配合,稳步开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持续开展“龙陵县农业气象综合直通服务”,对种植粮、经作物的龙头企业、大户、承灾薄弱户等,提供直通、便捷的气象和农业技术信息服务;探索和开展病虫害防治、种子生产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农业农村局、保山烟草龙陵分公司)

12.实施公共气象服务供给行动。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推动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推动构建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委网信办、县广播电视局、县农业农村局)

13.实施美好生活气象服务行动。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探索开展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融合交通、旅游行业信息,逐步开展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提升智慧旅游气象服务能力;逐步融入城市智能化管理,提升城乡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增强城乡气候适应性和重大气象灾害防控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14.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重点围绕县内水电行业,开展能源安全和保供气象预报预警服务,强化电力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开展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落实相关制度政策和气象服务南亚东南亚行动任务,促进和规范专业气象服务良好发展。(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务局、云南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龙陵分公司)

(四)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监管职能

15.依法依规开展“气象数据对外服务监管和安全审查”;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安全监管;升放气球管理;逐步引进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系统;鼓励和依法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强化滇西生物生态安全屏障气象科技支撑

16.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积极参与省级、市级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项目研究;落实气候资源普查、气候可行性论证、规划利用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推动开展重点生态区域的气候变化、气候承载力和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分析评估业务;积极响应碳达峰碳中和气象服务保障工程;重点围绕全县石斛、药材等产业发展,提供精准高效的气象保障服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17.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加强对小黑山自然保护区、亮山林场、怒江沿线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的气象监测预报服务;推动加强龙陵城区、镇安、勐糯等中北部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通过风向、风力观测等方式,助力全县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防治,进一步提升空气质量;持续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推动开展生态质量和生态功能修复气象监测评价;推动打造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天然氧吧、气象公园等气候资源生态品牌,实现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和经济效益。(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龙陵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林业和草原局、龙陵小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18.提升人才专业技能水平。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人员技术培训名额;用好“中国气象局气象干部培训学院”开设的远程网络业务提升课程开展技术培训;建立健全业务技术“传帮带+实践和总结提升”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技术交流、技能比拼等活动;鼓励支持业务人员技术职称申报,多措并举促进管理和业务人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业务提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9.推动激励机制,促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激励气象科技人才创新发展,将气象人才培养统筹纳入全县人才队伍建设;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扬或奖励。加快气象人才培养及结构优化,结合云南气象科技创新人才培训计划,加大对气象领域中青年人才、后备人才、技术创新人才、领军人才的培训和支持力度,逐步打造基层气象工作骨干团队并培养优秀人才,推动人才队伍提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进一步提升科研和科技创新能力

20.发展智慧气象预报服务技术。通过跨行业合作、行业内交流学习,不断推进气象科研和科技创新工作,结合龙陵天气气候特点,强化对气象服务指导产品的本地化解释应用,提升智能网格预报、强对流天气短临预警、关键期气候预测等早期风险识别技术水平;大力开展气象灾害和气象条件诱发的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技术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本地化分析和应用。(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

21.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县科技创新总体布局,鼓励实施气象高质量发展科技计划项目;鼓励基层气象工作人员围绕观测、预报、预警、服务等气象领域,开展基础科研、进行科技创新和实践检验;结合龙陵农业、林业、水电等行业生产的气象条件需求,探索推进跨行业信息、技术共享,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气象领域科技发展;积极引进气象科技创新成果;对本地气象科技成果进行科学评价和激励,促进科技成果向业务应用转化。(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和草原局)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两个至上”的指示要求,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形成部门协同联动、上下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格局;县气象局要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着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部门合作,统筹优化设计。实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部门间沟通、合作,优化设计和布局等,以需求为牵引,推进气象服务供需适配、主体多元;逐步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气象观测设施,纳入气象部门统一监督和组织检定、维护、维修,整合资源,发挥合力。

(三)加强法治建设和管理。加强防雷安全监督管理;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依法依规,加强规范和管理龙陵辖区内气象相关业务、活动;气象探测设施和探测环境保护;气象数据安全和涉密保护;气象预报预警发布信息和渠道;加强气象和相关标准应用实施。

(四)融合发展,合作共进。气象事业不断深入融合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行业内上下级、地方上跨行业交流、融合、共促提升,合力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五)加强投入保障。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地方气象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各方面工作。须完善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宜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强化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对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按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持续落实气象事业发展资金,并纳入县、乡财政预算;按规定保障气象工作者有关待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