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42-5/20230530-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龙政发 发布日期 2023-05-30
文号 龙政发〔2023〕3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参事、文史
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现将《龙陵县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龙陵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龙陵县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方案

为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结合龙陵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抓好“两个目录”的落实,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对照《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2个目录编制10个乡镇权责清单。通过编制权责清单明确乡镇权责,厘清乡镇与县级部门职责边界,破解乡镇权责不清、有责无权等基层治理突出问题,着力扩大乡镇管理权限、提高乡镇行政效能、激发乡镇工作活力,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进一步夯实龙陵基层治理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安排(2023年5月31日前)

召开县级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部署会,安排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订清单(2023年8月20日前)

乡镇权责清单由《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有关地方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事项和乡镇选取的《行政赋权指导目录》有关赋权事项三部分构成,权责清单编制分5个步骤:

第一步,梳理法定职权事项(2023年6月10日前)。《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明确的86项法定职权事项全部列入乡镇权责清单,市级立法明确的法定职权事项也需纳入乡镇权责清单,由县司法局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明确。

第二步,选取赋权事项(2023年6月15日前)。《行政赋权指导目录》明确可以下放乡镇的行政职权事项共142项,由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在142项中选取所需承接的赋权事项。

第三步,开展评估(2023年7月10日前)。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赋权行业主管部门对各乡镇提出的拟承接赋权事项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确定乡镇所选取的赋权事项是否符合实际需要、能否有效承接。

第四步,反馈沟通(2023年7月31日前)。评估赋权事项后,领导小组与各乡镇沟通、研究,指导乡镇进一步调整优化所选取的赋权事项,并初步确定。

第五步,编制清单(2023年8月20日前)。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法定职权事项和各乡镇所选取的赋权事项,编制各乡镇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一清单”。各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完成后,进一步征求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意见,由乡镇予以确认。

(三)按程序报批(2023年9月20日前)

各乡镇权责清单,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按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定。

(四)开展赋权事项业务培训(2023年11月20日前)

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乡镇进行有关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确保乡镇熟悉权责清单所明确行政职权事项运行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五)工作移交和总结(2023年12月20日前)

12月10日前完成赋权事项的移交,由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商各行业主管部门研究方案。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行业主管部门向乡镇正式移交赋权事项,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对落实“两个目录”有关工作进行总结,12月20日前完成工作总结报送。

四、组织保障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龙陵县推进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龙陵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庄越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杨太松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廖坚发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黄永逵 县司法局局长

       张必鹏 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海宇 县人民政府督查专员

     余自明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尹世晓 县民政局局长

     朱秋菊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家科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线正灿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赖永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匡家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正辉 县水务局局长

     段耘书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蒋锡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封应刚 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胡 军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杨 臻 龙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思博 镇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饶秀明 龙新乡人民政府乡长

     段春荣 龙江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毅 腊勐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春艳 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启强 象达镇人民政府镇长

     黄家胜 平达乡人民政府乡长

     熊正涛 勐糯镇人民政府镇长

     郭正乾 木城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编办,由杨太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委政研室郑同翠同志、县委编办杨红同志、县司法局王从有同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王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下设工作专班,人员由县委政研室郭丽星、县委编办王晓燕、县司法局彭彩安、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付智卿组成。根据工作需要从有关行业部门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上述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人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此项工作总结上报后,领导小组自然解除,后续有关工作由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司法局按工作职能职责统筹落实。

(二)职责分工

1.县委政研室(县改革办)

负责统筹协调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对权责清单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

2.县委编办

负责权责清单编制审核,组织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研究赋权事项评估和下放建议。

3.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负责筹备全县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部署会;负责乡镇赋权事项的选取,决定赋权事项目录;负责向县人民政府做好乡镇权责清单编制和报审工作;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除行政执法类以外其他下放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负责确定赋权事项的移交时间、办理移交手续,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

4.县司法局

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梳理明确地方性法规赋予乡镇的法定职权事项;牵头做好《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行政执法类下放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

5.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做好赋权事项的赋权事项的下放、移交工作;负责做好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和评估工作。

6.乡镇

各乡镇作为权责清单的实施主体,负责权责清单的编制、承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强化协调联动。领导小组要承担起牵头抓总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和协作,工作中不相互推诿。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县改革办、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二)建立监督评估机制。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的监督、评估和督导,确保法定职权得到有效履行,确保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负责对《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的动态调整,由省级统一组织,原则上每2年调整1次。有关地方立法在立改废后调整乡镇行政职权事项的,由县级组织调整乡镇权责清单。各乡镇在执行过程中发现部分赋权事项不能满足实际工作要求,需要重新在赋权指导目录内选取或增减赋权事项的,按程序重新选取赋权事项后,由县级组织调整乡镇权责清单。

(四)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要加强行使行政职权的人员、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加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