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42-5-/2020-111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龙政发 | 发布日期 | 2020-11-19 |
文号 | 浏览量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地名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档案管理规定》(全国地名普办发[2010]5号)精神,确保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地名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规程》和《保山市第二次地名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要求,龙陵县自2011年3月启动实施第二次地名普查,历时4年多时间顺
利完成全县地名普查工作,对各类地名做了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利用此次地名普查的契机,将成果编纂成第二部《龙陵县地名志》工具书。
《龙陵县地名志》已报请省、市人民政府审定,现颁发施行,为内部资料丛书,具有法定性和权威性。今后,无论公私事务,凡使用地名和书写时一律以本书为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如确有必要更名或新命名的地名,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020年1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